游客在广西路边摊买榴莲遇鬼称,8斤榴莲称出18斤,摊主随即报警,摊主扬言“来打我呀”,随后故意倒地不起,当地市场监督局介入调查,最新处罚通报结果已出。
事件回顾:6月6日晚,有游客在广西南宁西乡塘区路边摊买榴莲,摊主称出重量为18斤,合计价钱约为300元,随后游客对所买的榴莲连皮带肉进行复称,结果称出重量仅为8斤,对比摊主称的一半重量都不够,随后游客跟摊主理论,并表示要报警,摊主见游客拿起电话报警,情绪非常的激动,冲向游客并扬言威胁道“来打我呀”,就在游客与摊主互相推搡中,摊主见情况不妙,随即倒地不起,随后游客指着摊主说“宰外地人,作为你们广西人,丢人”!
针对此次鬼称事件,西乡塘区市场监督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对当事人进行了问询,摊主已经承认对其存在缺斤少两的行为。
6月8日,微信公众号“西乡塘区市场监督局”最新情况通报(二):针对6月7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广西路边摊现榴莲鬼称,8斤称出18斤”的视频或文章,经立案调查,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的流动榴莲摊贩摊主,作出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网友进行热烈的讨论:
网友说:处罚太轻了,只要发现证实鬼秤,罚到商家破产,市场禁入,以后办工商登记不予批准,只能让商家去打工打螺丝!看谁还敢使用鬼秤。
网友说:只要发现一次,罚款十万,估计就没人敢缺斤少两了。
网友说:买东西鬼称是正常的,不少称才是不正常。
按他这个坑法,2000算个毛啊![呲牙笑]
那里有市场,那里有卖买,那里就有鬼称,从来没断过。
罚款2000元,它半个小时就可以赚回来了
罚款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