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社会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工作岗位变动和工作的离职率越来越高。而这使得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在为2023年劳动法做出相关调整时,政府考虑到了这种情况,并针对员工的离职做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公司在这5种情况下让员工离职,可要公司赔钱。这些5个情况分别是:一、未经员工同意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二、以公司裁员为名义解雇员工,但公司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都以骗取补贴为目的平白解雇员工;三、未提前告知员工试用期结束及解雇的意图;四、公司未履行法定福利保障义务引起员工离职;五、以降低员工绩效作为解雇理由,但没有向员工提供必要培训及改善机会。
作为一个职场人士,我们在遇到这种准备辞退我们的情况时,可以像以前一样选择顺从,接受公司的决定,并祈祷下一份工作会更好。但对于从雇员角度,是否要接受公司的决策呢?我认为,我们需要明确地知道自己的权益和利益,然后再综合汇总调整最适合自己的方案。
首先,未经员工同意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认为自己未被公正地对待,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同时,如果公司不履行义务应赔偿员工的损失。
其次,如果公司以裁员名义解雇员工,但实际上不属于裁员范围内,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实质性的赔偿,包括2倍的经济补偿。
另外,在未提前告知员工试用期结束及解雇意图,以及公司未履行法定福利保障义务引起员工离职这些情况下,员工可以索取经济补偿和相应的赔偿。
最后,在以降低员工绩效作为解雇理由,但没有向员工提供必要培训及改善机会的情况下,则对公司的经济赔偿要求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双方协商或管理机构的判断进行调整。
总之,作为一个员工,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利益,树立自己的自信心,以便更好地处理离职问题。与此同时,企业也应该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从长远发展角度去考虑人力资本的价值。
在新的劳动法中规定的赔偿制度,不仅为了维护员工的权益,也为了同时促进企业的发展。只有在工作岗位变动和离职率不断增加的今天,才能通过这种方式,达到权利和利益的平衡,使得我们能够在职场上更加稳定和宁静。
我们单位是一家大型机械制造国企,目前从外地认命一个领导过来,把单位效益搞得一团糟,效益下滑明显,可他们自己的工资收入及年薪一点不调整,月月都是一两万的工资收入,年薪三百多万啊!![哭哭] 员工正常上班,他没有任务安排给员工干,说没有完成考核任务,月月还让员工从家里带钱来上班,说让你自己拿钱交五险一金。请大家评论,这个合理,合法吗? 作为国家国有企业,又是党员和企业高级干部,国家把企业交给你管理,你就这么来管理的?
你先有执行力。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