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和省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石好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李建成部署具体工作,省法院院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金银墙出席。
会议强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
要清醒认识黑恶势力的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做好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全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创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打开路、依法严惩,坚决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恶案件,强化重点案件攻坚突破,切实打深打透,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震慑态势。
要坚持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健全线索移送、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核查责任链条,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地域性问题。
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持续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要坚持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加强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取得更大成效,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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