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嘉鱼农商行收反洗钱罚单,电子银行部负责人被罚

元德数字化 2025-04-15 03:46:55

《银行科技研究社》消息: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北嘉鱼农村商业银行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20万元。同时,时任该行电子银行部副经理(牵头负责)杨某红对此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涉及反洗钱领域。

《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罚单中,电子银行部负责人被罚。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今年已有多家银行的电子银行部门负责人收到罚单。

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7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314万元。同时,行内9人被罚。其中,时任该行电子交易银行部总经理顾某对“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永嘉农商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6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297.5万元。同时,行内4人被罚。其中,时任该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陈某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时任该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郑某哲对“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西昔阳农商银行因“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中间业务开展不规范”等4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96万元。同时,4人被警告,其中包括时任该行银行卡与电子银行部经理陈涛。

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涟水农商银行因“违反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6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14.5万元。同时,2人被罚。其中,时任该行电子银行部部门主管秦某敏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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