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电动车上路迎来多个新规定,出行注意!

绿源电动说汽车 2024-02-10 02:39:05

马上进入11月,对于骑电动车出行的车主来说,上路又将迎来多个新规定,大家在出行之前一定要提前了解,注意规避风险。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盘点一下,11月1日起电动车上路迎来的新变化。

1、11月1日起,电动车行业四大新标准将正式实施

2023年11月1日起,工信部发布的电动车四项新标准,涉及电动车的车把、锂电池、总线设计与电子控制单元,即将正式实施,具体如下:

1、锂电池新国标规范了锂电池及充电接口的外型和规格,增加了锂电池的安全性能,同时省去了用户更换充电器的烦恼。

2、对电动车总线结构、数据类型和传输进行规范,有效制止了厂家随意布线的行为,提升了电动车整体的安全性能。

3、对电动车电子控制单元进行详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电动车零部件的生产和检验流程。

4、对电动车车把进行规范设计和要求,有效保障了出行安全,确保驾驶者在操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通过这四项电动车新标准的发布,将使电动车配件更加安全可靠,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也为广大电动车用户提供更好的出行保障。

2、1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即将正式实施

每年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不胜枚举,全国各地都在加大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处罚。11月1日起深圳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将正式实施。

该消防条例新规明确了电动车、电动摩托车、蓄电池不得在公共门厅、楼梯间、消防出口、室内场所等地停放、充电。对于违规停放拒不改正者,单位处1000到5000元罚款,个人处500到1000元罚款。

黑龙江地区上牌截至10月31日

根据《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二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低速四轮车必须在2023年10月31日之前办理上牌手续。

这一规定意味着,从11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停止对非标准电动车、三轮车和四轮车的上牌办理。提醒广大车主,还没有给车辆上牌的赶紧去挂牌,逾期将无法上牌上路。

交警部门明确了:未在11月1日前完成电动车车牌的上牌手续的车辆将不被允许在道路上行驶,请车主相互告知并遵守相关规定。

4、多地电动车开启专项整治行动

11月1日起,全国多地将开启电动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非法改装整治:对非法改装、超速改装、超载改装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整治,严禁私自修改电动车的动力系统、车速等特征。

违法行为查处: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停放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动车停放的管理,设立指定停车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对于11月起即将实施的上路新规,大家还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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