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台湾媒体报道,知名艺人黄子佼因私藏大量未成年性影像,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新台币。此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黄子佼持有少年儿童性影像数量高达2259个,涉及受害少年儿童人数共35人。这些影像均来自黄子佼在网络偷拍论坛购买的未成年少女不雅视频。法院认为,黄子佼明知这些视频的内容非法,却仍然购买并持有,增加了儿童及少年成为性剥削对象的危险性。
黄子佼在案发后曾一度认罪,但在后续的审理过程中却否认了自己的罪行,也未与被害人进行调解。法院在综合考虑案情及黄子佼的态度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此案件再次提醒人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呼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各界更应共同努力,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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