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王让侍者传令,尽拘众小儿来问

萧家的老大 2024-10-16 14:55:01

宣王让侍者传令,尽拘众小儿来问

自武王伐纣,即天子位,建立周朝以来,历经“成康之治”;八传至夷王时,己是觐礼不明,诸侯渐渐强大;九传至周厉王,因暴虐无道,为国人所逐,此乃千百年民变之始;幸亏周、召二公,同心协力,创立共和行政,挽救了周朝;厉王死后,立太子姬靖为王,是为周宣王。恰逢,周宣王英明有道,任用贤臣方叔、召虎、尹吉甫、申伯、仲山甫等,复修文、武、成、康之政,周室赫然中兴。

这宣王虽说中兴,也到不得成康之治,教化大行。至宣王三十九年,姜戎抗命,宣王御驾亲征,可却“败绩于千亩”,也就是被姜戎打败了。而后,周宣王的复兴大业就成了梦幻泡影。

当周宣王在率领败军回归王城的时候,国中出现了很多谣言。只见市上小儿数十为一群,拍手作歌,声音整齐,歌曰:“月将升,日将没;糜弧箕舵,几亡周国。”

宣王让侍者传令,尽拘众小儿来问,群儿当时惊散,止拿得一长一幼二人。宣王问:“这歌是谁编的?”幼儿惊慌失措不敢言语;年长的小儿回答:“不是我们编的,是三天前,有一个红衣小孩,在市中教我们唱的,不知什么原因,一下满京城的小孩都不约而同的都会唱了。”宣王问:“如今红衣小孩在哪儿?”答曰:“自教歌之后,不知去向。”周宣王沉然良久,就叫两个小孩走了。当即召司市官吩咐传旨,禁止唱此儿歌:“若有小儿再歌此词者,连父兄同罪。”周宣王当夜回宫。

次日早朝,三公六卿,齐集殿下。宣王将所闻小儿之歌,叙述于众臣,问:“此语如何解说?”召伯虎回答说:“糜,是山桑木名,可以为弓,故曰糜弧。箕,草名,可结之以为箭袋,故曰箕舵。据臣愚见,国家恐有弓矢之变。”太宰仲山甫奏曰:“弓、矢,乃国家用武之器。王今思欲报犬戎之仇,若兵连不解,必有亡国之患矣!”

周宣王虽然没说话,却点点头。又问:“此语传自红衣小儿。那红衣小儿,又是何人?”太史伯阳父奏曰:“凡街市无根之语,谓之谣言。这是上天警戒人君,命荧惑星变为小儿,造作谣言,使群儿习之,谓之童谣。小则寓一人之吉凶,大则系国家之兴败。这是荧变火星,是以色红。今日亡国之谣;乃天所以警告大王也。”宣王曰:“朕今赦姜戎之罪,罢太原之兵,将武库内所藏弧矢,尽行焚弃,再令国中不许造卖。其祸可息乎?”太史伯阳父答曰:“臣观天象,其兆已成,似在王宫之内,不关外间弓矢之事。一定是因后世有女子乱国之祸,何况谣言曰:‘月将升,日将没’,日者人君之象,月乃阴类,日没月升,阴进阳衰,是女主干政的现象。”宣王又说:“朕赖姜后,主六宫之政,甚有贤德,其进御宫嫔,都是由她来选择,女人之祸,从何而来?”伯阳父答曰:“谣言‘将升’,‘将没’并非目前之事。何况‘将’之为言,并非“一定”之词。王今修德以楔之,自然化凶为吉。弧矢不须焚弃。”周宣王闻奏,且信且疑,不乐而回宫。

姜后迎入坐定,宣王遂将群臣之语,备细述于姜后。姜后曰:“宫中有一异事,正欲启奏。”王问:“有何异事?”姜后曰:“今有先王手内老宫人,年五十余,自先朝怀孕,到今四十余年,昨夜方生一女。”

宣王大惊,问:“此女何在?”姜后曰:“妾思此乃不祥之物,已令人将草席包裹,抛弃于二十里外的清水河中了。”宣王即宣老宫人到宫,问其得孕之故。老宫人跪答曰:“婢子闻夏桀王末年,褒城有神人化为二龙,降于王庭,口流涎沫,忽作人言,谓桀王曰:‘吾乃褒城之二君也。’桀王恐惧,欲杀二龙,命大史占之,不吉。欲逐去之,再占,又不吉。太史奏道:‘神人下降,必主帧祥,王何不请其康而藏之?涎乃龙之精气,藏之必主获福。’桀王命太史再占,得大吉之兆。乃布市设祭于龙前,取金盘收其涎沫,置于金犊之中,忽然风雨大作,二龙飞去,桀王命收藏于内库。自殷世历六百四十四年,传二十八主,至于我周,又将三百年,未尝开观。到先王未年,犊内放出毫光,有掌库官奏知先王。先王问:‘犊中何物?’掌库官取簿籍献上,具载藏漾之因。先王命发而观之。侍臣打开金犊,手捧金盘呈上。先王将手接盘,一时失手堕地,所藏涎沫,横流庭下。忽化成小小蜥蜴一只,盘旋于庭中,内侍逐之,直人王宫,忽然不见。那时婢子年才一十二岁,偶然踩上蜥蜴痕迹,心中如有所感,从此,肚腹渐大,如怀孕一般。先王怪婢子不夫而孕,囚于幽室,至今己四十年矣。夜来腹中作痛,忽生一女,守宫侍者,不敢隐瞒,奏知娘娘。娘娘道此怪物,不可容留,随命侍者领去,弃之沟读。婢子罪该万死!”宣王曰:“此乃先朝之事,与你无干。”遂将老宫人喝退。随唤守宫侍者,往清水河看视女婴下落。不一时,侍者回报:“女婴已被流水漂去。”

次日早朝,周宣王召大史伯阳父告以龙涎之事,并说:“此女婴已死于河沟,卿试占之,以观妖气消灭何如?”伯阳父布卦已毕,献上卜词:“哭又笑,笑又哭。羊被鬼吞,马逢犬逐。慎之慎之。糜弧箕舵。”宣王不解其说。伯阳父回答说:“以十二支推算:羊为未,马为午。哭笑者。悲喜之象。其应当在午未之年。据臣推详,妖气虽然出宫,未曾除也。”宣王闻奏,怏怏不悦。遂出令:“城内城外,挨户查问女婴。不论死活,有人捞取来献者,赏布帛各三百匹;有收养不报者,邻里举报,报人给赏如数,本犯全家斩首。”命上大夫杜伯专督其事,因卜词又有“匣弧箕筋”之语,再命下大夫左儒,督令司市官巡行庭肆,不许造卖山桑木弓,箕草箭袋,违者处死,司市官不敢

怠慢,引著一班胥役,一面晓谕,一面巡逻。那时,城中百姓,无不遵依,止有乡民,尚未通晓。

巡至次日,有一妇人,抱著几个箭袋,正是箕草织成的,一男子背著山桑木弓十来把,跟随其后。

这夫妻两口,住在远乡,赶着日中做市,上城买卖。尚未进得城门,就被司市官劈面撞见,喝一声:“拿下!”手下胥役,先将妇人擒住。男子抛下桑弓在地,飞步走脱。

司市官将妇人锁押,连桑弓箕袋,一齐解到大夫左儒处。左儒想:“所获二物,正应在谣言,况太史言女人为祸,今已拿到妇人,也可回复王旨。”遂隐下男子不题,单奏妇人违禁造卖,依法应处死。

周宣王命令,将此女斩首。桑弓箕袋,焚弃于市,以为造卖者之戒。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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