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五篇。
陈晓旭讲述自己创建广告公司的过程。她有一次使用“阴错阳差”这个词。
我创建这个广告公司,其实又是一个阴错阳差。
我从来没有地计划要去做什么,或者想好了周密地思考了要去做。

长城广告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一家跟香港合资的公司,它采取了承包的方式,总公司控制,下面每一个总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我的一个朋友想在这个公司承包一个部门,就拉着我去,他说做广告是一个非常新兴的行业,很容易挣钱。谁都不懂,所以很容易做。
他说你懂影视,有一些摄影方面的朋友。
这个“朋友”,就是她的第二任丈夫郝彤。
我就跟他去了,当时我根本不懂制作,跟长城的董事长谈话,都是他在谈,谈了一个多小时,那个董事长说,你们如果想承包一个总部,可以,但是我只能委托一个法人,只能是这个法人来承担责任和权利,你们去商量一下吧。
他对我的朋友说,我不认识你、不了解你,虽然你说的也很好,但是如果现在让我签,签给陈晓旭的话,我很放心。
当时我还没准备好呢。我的朋友乍一听,有点生气。他一赌气,说,那你签就签么。
我也稀里糊涂的,好吧,那就签吧。
我就签了字。真的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
签完了我才知道,每年还要给他们上交十万元钱的管理费。

回到家里,我爸爸妈妈就说,你能知道你每年能挣出十万元钱么?
我说,不知道啊。
他们说,那你怎么这么贸然呢,等于说,你还没做什么呢,就欠了人家十万元钱的债。
我说,那我就一定会努力地去做,我一定不会亏了的。
我们公司最早只有四个员工,他们都是电影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学摄影、美术的,从此以后,就因为这个阴错阳差,我们就一直这样做下去。
员工就是郝彤和他的同学们。
有三个月的时间我们一个客户都没有,但是我们每天要付100元的房租。
因为当时那三个员工都鼓动我说, 别人如果做公司,可以任意找一个房子,但是你要做公司,你就得找一个酒店,你的形象起点一定要高,要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所以我就在三星级酒店租了一个100元一天的房间,开始办公。
三个月过去了,我还要付给他们工资,我就越来越感到有危机了。我挣的钱,就一天一天这样在花。
结果第三个月,我们的第一个客户来了。
他们确实是听到,因为我是陈晓旭而来的。

有的时候记者问我说,你现在做广告很成功,是不是跟你演过林黛玉有关?
我回答说,在最开始的时候,是有很大的关系,但是现在已经完全没有关系了。
因为那个时候,大家对广告公司的要求不是那么专业,广告公司非常少,而客户非常多,很容易做。
现在大家都知道,广告公司可能比客户还要多,现在公司做业务,都已经签合同了,往往客户还不知道这个公司的总经理是我。
我们真正是以自己的专业和服务去赢得客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