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鸿波
“你好,是邻水县法院‘执行110’吗?我们是阿坝县法院执行干警,有一被执行人现在你们辖区,请协助执行。”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扑某某与赖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赖某向扑某某支付所欠工程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赖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扑某某遂向阿坝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赖某一直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7月30日,四川阿坝县法院通过公安机关获悉被执行人赖某在邻水县域活动。考虑到阿坝县法院距离邻水县780余公里,为避免执行“跑空”,阿坝县法院执行局依托全省法院“执行110”工作机制,委托邻水县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邻水县法院接警后快速反应,一面向阿坝县法院了解核实被执行人下落详情,一面安排警力和执行法官待命。获取委托法院执行法律文书后,邻水县法院迅速出警,仅耗时20余分钟便将被执行人从某宾馆拘传至法院。
在等候委托法院办理移交过程中,邻水县法院积极与委托法院沟通案情,制定预案,用心用情用力督促赖某履行义务。
经过长达数小时的劝说,被执行人赖某仍旧无动于衷,以种种借口逃避、搪塞,企图通过拖延时间的方式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在确定赖某没有积极履行的态度和行为后,果断宣布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邻水县法院随即协助做好体检、送拘等相关工作,最终成功将“耍赖”的赖某移送拘留所实施拘留。
邻水县法院始终秉持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高度重视协助执行工作,以“执行110”工作机制为抓手,践行“如我在执”的理念,积极发挥本地法院优势,助力缓解异地执行压力,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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