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辅
2024年7月4日13时许,阳光炽热,在华蓥市永兴镇造甲沟村七组前路段,蒋某驾驶着车辆号牌为川X***的小型轿车缓缓驶来。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执勤民警的目光早已锁定了他。
经检查,蒋某饮酒后竟敢驾车出行。当场进行的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令人心惊,高达47mg/100ml,其行为明显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而当民警进一步核实蒋某的信息时,更是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原来,早在2022年9月19日,蒋某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过。此次,他竟然不知悔改,再度犯下同样的错误,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待蒋某的,将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及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在此,华蓥交警郑重提醒:严查酒驾的行动一直在继续,任何抱有侥幸心理试图以身试法之人,都难逃法律的制裁。拒绝酒驾,应当从我做起,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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