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退车!”湖南长沙,老马40多万元新买了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刚使用四十天,车辆尾翼突然发生爆裂。老马找4S店,工作人员让他报保险处理。老马按他们的要求去理赔,竟然差点以保险诈骗罪被抓。事发当日,老马的妻子准备开车上班,刚刚发动汽车,突然听到了炸裂的声音。她循声找去,发现车辆尾翼裂开。老马妻子将问题告诉了老马,老马连忙开车来到4S店。老马将问题告诉了4S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看一下,没想到尾翼不见了。老马开车去找,在路上找到了脱落的尾翼。工作人员说,你在尾翼掉落的地方报保险就行了。老马相信了4S 店人员的话,打电话报了保险。可是保险公司到来后,经过勘察发现,尾翼没有碰撞的痕迹,判定不是因为交通事故引起的,不能理赔。
同时告诉他,如果不是交通事故引起的报保险,属于骗保,他们可以报警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老马一听吓坏了,才明白过来4S店人员是推卸责任,而且差点害自己进了监狱。他十分生气找到4S店要求给退款退车。40多万元买的新车,没开几天出现这样的问题,放在谁身上都特别的气愤。不仅如此,4S店的态度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作为一个知名品牌的汽车经销商,本应该积极协助车主解决问题,可是这些人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推卸责任,甚至让人骗保险,实在可恨!那么从法律上应该怎样评价这件事呢?首先,老马退车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本案中,老马的车购买时间还不到40天,如果里程也没有超过3000公里,肯定是在三包期内。而尾翼是车身的一部分,如果经过鉴定尾翼确实没有任何碰撞是自身开裂,根据上述规定,4S店应该满足老马的要求,给予退车退钱。
其次,4S店让老马骗保,如果成功后果严重。《刑法》第198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保险诈骗包括很多种情形,其中就包括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超过5万元的行为。很显然,4S店让老马报保险,就是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如果成功骗取保金5万元,会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是考虑到老马本身没有骗保的故意,而是被4S店人员欺骗进行的,老马也是受害者,此案中的犯罪人员依然是让他报保险的工作人员,老马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骗保成功,工作人员是构成犯罪的,到那时他就知道什么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目前,老马车辆必须经过第三方鉴定才能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假如鉴定后车辆是老马的问题,老马不仅不能退车,还要自己负责鉴定的费用。如果真是车辆自身的问题,4S店应该负责,该退车退车该赔钱赔钱,这样的车企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大家对此事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肯定是老马的问题,日本出品是不可能出问题的
嘛车阿,原厂带尾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