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教育局最新发布!事关中小学招生入学

旋在包头 2024-04-08 01:39:17

近日,包头市教育局印发了《包头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属地管理,以县为主”“免试就近入学”“公开、公平、公正”“优质均衡发展”“一网通办”。

2.对入学对象有何要求?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包头市户籍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收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包头市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入学程序是怎样的?

网上信息采集(预报名)→资审→录取→阳光分班

4.什么时间进行信息采集(预报名)?

5.网上信息采集通过什么平台完成?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按照各旗县区规定的信息采集时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通过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完成网上信息采集(每名入学新生按照身份证号在统一平台只能填报一次信息;不参与网上信息采集视为自动放弃2024年入学权利)。

6.什么时间进行资审?

资审时间以各旗县区发布的时间为准,但整体上全市将在7月15日前全部完成。请家长重点关注以下时间节点。

7.各旗县区招生方案什么时候发布?

各旗县区教育局于2024年5月27日在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及其他新闻媒体公开招生政策、资审形式、资审时间、地点以及资审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信息。

8.阳光分班如何实施?

第一步: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实际入学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各学校班级数。

第二步:各旗县区提前3天确定分班时间和地点,并报市教育局。

第三步:各学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前确定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组合名单,并在校内公示,报旗县区教育局备案。

第四步:“阳光分班”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和教师等有关代表监督下,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纪检、宣传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编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和旗县区教育局分别持有,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

第五步:各学校通过抽签完成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组合名单与旗县区教育局随机分班结果的匹配工作。

9.双胞胎、多胞胎可以分在同一个班吗?

双胞胎、多胞胎阳光分班时家长可以申请捆绑分班,进入同一个班级学习。

10.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都有哪些方式?

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划片与派位相结合和九年一贯对口升学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学校自主招生吗?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属地为主,全部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审批机关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1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如何在我市入学?

非属地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入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材料。

1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接受义务教育?

经各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14.符合优待政策人员子女需要通过哪些程序办理入学?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学。“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来包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入学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企业属地教育部门办理。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15.二孩、三孩可以申请和哥哥(姐姐)去同一所学校就读吗?

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兄(姐)按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16.如果发现不规范的招生行为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向市教育局举报?

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5177016;举报邮箱:bt5155469@126.com。

来源:包头教育在线

编辑:杜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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