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种玉米遭麻雀啄食,起诉林业局索赔被驳回。(内容来自:江苏南通经开区法院)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保护野生动物,农民利益谁来保护?”
老吴(化名)垂头丧气地走出法院,一脸苦涩。他望着远处的玉米地,那里本该是金灿灿的丰收景象,如今却是一片狼藉。
“法官,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老吴颤抖着声音问道。
“很抱歉,根据现有证据,您的诉求我们无法支持。”法官面露同情,但语气坚定。
事情还得从半年前说起。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老吴漫步在村外的荒地上。杂草丛生,垃圾遍地,这片被遗弃的土地看起来毫无生机。
“这地要是种上玉米,不就能改善生活了吗?”老吴心里盘算着。
说干就干,老吴立即承包了这片20亩荒地。从那天起,他便像陀螺一样围着这片土地转个不停。清理杂草垃圾,犁地施肥,样样都亲力亲为。
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久后玉米苗破土而出,老吴喜上眉梢。他每天精心照料,眼看着玉米茁壮成长,心中满是希望。
然而,噩梦却在玉米开始结果时降临。
一群不速之客——麻雀,盯上了这片玉米地。它们成群结队在田间穿梭,专挑饱满的玉米啄食。
“这可怎么办?”老吴急得直搓手。他先是挂上五颜六色的塑料袋,又买来驱鸟剂喷洒,甚至不惜重金搭起防鸟网。可这些小家伙聪明得很,没几天就识破了这些“障眼法”。
眼看着辛苦种植的玉米被啄食殆尽,老吴气不打一处来。他拿起竹竿想要驱赶,可想到麻雀是保护动物,又怕惹上官司。
“连麻雀都受保护,谁来保护我的庄稼啊?”老吴无助地向林业部门求助。
工作人员耐心解释道:“大爷,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麻雀虽小,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
老吴听罢,眼泪夺眶而出:“我千辛万苦开垦荒地,就指望这点收成改善生活。现在全完了,我该怎么办?”
工作人员见状,建议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于是,老吴一纸诉状将林业局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18000元损失。
本案的焦点在于:野生动物造成的农作物损失,是否应由相关部门赔偿?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9条规定,因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这似乎为老吴的诉求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该法还规定了“保护”的前提。
第8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这意味着农民也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自己的农作物,而不是简单地依赖政府赔偿。
法院在审理时考虑了以下因素:
老吴承包的土地并不属于野生动物保护区,麻雀的出现属于自然现象。
老吴虽然采取了一些防护措施,但效果有限,未能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
麻雀虽然造成了损失,但并未造成全局性、毁灭性的破坏。
基于以上分析,法院最终驳回了老吴的诉讼请求,认为林业部门不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看法见解
网友评论道:“这不是把农民往绝路上逼吗?保护动物重要,农民的血汗钱就不重要了?”
确实,这个案例反映了野生动物保护与农民利益之间的矛盾,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启发:
农民在种植作物时,应提前考虑可能遇到的野生动物危害,采取更有效的防护措施。
政府部门可以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提供更多实用的野生动物防护方法。
可以考虑建立野生动物损害保险制度,分散农民的风险。
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更多地听取基层农民的声音,平衡各方利益。
野生动物保护与农业发展如何兼顾?这需要政府、农民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