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的重要决策,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国家财政部与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旨在通过“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强化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群众能够就近获得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据悉,此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部地区距离县城较远、服务人口较多、诊疗条件有待提升的乡镇卫生院配置升级医疗设备。资金将重点投向三大领域:一是提升基本诊疗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配置和升级包括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在内的先进医疗设备;二是增强急诊急救能力,配备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心肺复苏仪等院前及院内急救设备;三是推动远程医疗能力建设,通过配置远程医疗服务相关设备,促进与上级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检查、互联网复诊等合作项目,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
据补助资金分配表,此次重点支持的乡镇卫生院数量达200家,补助资金合计4亿元,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补助200万元。 这些乡镇卫生院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具体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省。
素材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