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放开?”广西南宁,女子骑车追尾,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万万没想到,女子不服交警事故认定,撒泼打滚也就罢了,竟然手撕交警衣服。交警多次警告,无奈之下出招将女子制服。网友直呼,舒服!网传视频显示,一女子扯住一名交警的制服,交警对女子说:“放开、快放开,不要任性,这可不是你老公!这里不是你家!不是想干嘛就干嘛!”谁料女子反怼交警,“凭什么放开!”还欲殴打交警,交警一只手拦住女子,另一手护住自己的衣服,显得有点无奈。路人都看不下去了,提醒交警“你不要给他这样扯!”交警随后再次警告女子,“自己要动手了!”见女子依然我行我素,忍无可忍一招将女子撂倒在地,当场制服。
对此,网友纷纷发言,“大白天扒拉交警衣服干啥!”“这种人一看就是在家横惯了,不能惯着!”“看到最后我就放心了,这次必须支持交警!”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1、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可以怎么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具体到本案,女子不服交警事故认定,完全可以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如何评价女子拉扯交警制服的行为?女子没有依法维权,而是选择当街撒泼、拉扯交警的制服,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妨碍交警执行公务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说女子不仅存在拉扯交警制服的行为,还对交警实施了撕咬、踢打等暴力行为,女子的行为还会涉嫌到袭警罪,面临刑事追责。《刑法》第277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3-7年有期徒刑。3、面对女子的撒泼行为,交警一招将女子撂倒制服是否妥当?
根据《人民警察法》《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规定,公安机关面对妨碍公务的行为,可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的,可使用徒手制止;徒手无法制止的,可以依法直接使用警械制止。危及民警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制止;来不及警告或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的,可直接使用武器制止。具体到本案,交警面对女子阻碍执法的行为,多次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采用徒手制止的方式制止女子并无不当!4、最后,本案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要对法律心存敬畏!要学法、用法,不可不知法!更不能知法犯法!否则后果真的很严重!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