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合肥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陈宏友在合肥市庐江中学进行感恩主题演讲时,因内容不当引发师生不满,话筒被学生抢走,而这场演讲陈宏友副教授的报酬高达20000元。据悉,安徽省教育主管部门已责成合肥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党委成立调查组对陈宏友进行调查。
陈宏友演讲现场
在合肥师范学院官网中提到,陈宏友应邀到全国各地给中小学校长、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高(初)三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作报告1000多场。
如果陈宏友每场演讲都是20000元报酬,那1000场报酬就高达2000万元,这些报酬是否合理,是否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含专家讲课费标准)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作为体制内陈宏友,只是合肥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按国家规定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庐江中学演讲一个下午4小时也就2000元,而陈宏友副教授收取了20000元,超规定收取10倍报酬,明显违规了!我们不仅问:
1)违规收取庐江中学10倍报酬是否要退?
2)陈宏友作1000多场讲座,收入高达2000万,演讲时经常炫富,是否也涉嫌违规收取10倍报酬?是否也要退?
3)体制内的庐江中学是如何支出这20000元费用的,是否涉嫌财务做假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