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了一起网络内容侵权案件,UC起诉华夏收藏网运营方违法转载其签约原创内容胜诉。其中,UC使用新型电子存证工具,模拟公证处存证流程的创新模式,成为互联网法院首份高度认可并完整论述电子存证效力的判决,为电子数据作为证据进行保全和存证的方式给出了标准化的指导,更为内容创作维权提供了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据了解,2017年7月UC名家签约自媒体石述思在其大鱼号发布原创文章《谁导演了这场“以房养老”发骗局》,获得了超过10万阅读量。随后,UC法务人员监测到华夏收藏网未获授权擅自转载了该文章,侵犯了UC独家内容权益,并启动了诉讼维权。
鉴于网络内容侵权频发,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的行业现状,UC在此案中对电子存证进行了创新尝试,在没有公证处出证的情况下,使用电子存证方式,缜密设计了涵盖PC端、移动端和系统后台的存证场景,以及对应的存证操作流程说明,大大降低了取证成本,很好地满足了互联网企业存证时效强的特性。
依据诉讼双方提供的电子证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最终支持了UC的诉讼请求,判决华夏收藏网运营方删除侵权文章,赔偿UC相应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书中不仅认可了UC以第三方电子存证工具进行存证的效力,同时还明确了取证设备清洁检查、联网检查、可信时间戳取证操作真实性三方面的操作标准,并将UC设计的存证流程、步骤给予全面展示和认可。这是法院首次全面认可并完整论述电子存证效力,且对电子存证操作标准进行了确认的判决。
近两年,随着互联网内容消费的繁荣,超过百万的内容创作者和创业者活跃在各大内容平台,以原创图文、视频等收获流量和变现红利。但同时,抄袭、洗稿等侵权陋行层出不穷,甚至愈演愈烈,创作方往往束手无策,背后是维权成本高企。
业内人士认为,此案在审理和判决中实现了网络内容维权的重要突破,开拓了高效率、低成本的电子存证方式,验证了法院对电子存证的态度及效力认定标准,为日后使用第三方电子存证工具及类似的电子存证方式提供了重要的操作标准和可借鉴案例。
UC法务人士表示,UC及阿里大文娱各业务持续加大对原创独家内容的版权保护力度,有了此次胜诉经验,未来将在诸多业务场景中开展电子存证工作,保护作者权益,推动优质内容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