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0月31日,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裴介镇、禹王镇集市,开展《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现场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悬挂车牌、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同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过往群众讲解酒驾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大家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此次《条例》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让群众深入了解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最新政策规定,增强了群众的安全出行理念和自我防护意识,为积极营造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