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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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学位〔2018〕17号)、《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实施办法》(校研〔2019〕16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工作。经过学科申报、专家论证、专家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等环节,决定新增法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12)、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03)、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0453)。

即日起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联系。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9月18日

【来源】综合整理自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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