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公布第787号国令:《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有一个细节引起了网友们的注意,那就是联合公布国令的中央军委在后,国务院在前。
对此,有不少网友不理解,我作为服役16年的退役军人,也不是很清楚,向几位级别较高的现役军人战友请教了一下:
一是依据《宪法》。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等,《宪法》对于这些国家机构的介绍,也是按照上述这个顺序来,即国务院在前,中央军委在后。
二是牵头负责。一位从事多年宣传工作的现役军人战友介绍,退役军人安置,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牵头负责,而该部隶属国务院,故而中央军委在后,国务院在前。
三是按照惯例。有一位正团职战友说,国务院在前,中央军委在后,是按照惯例,约定俗成。
综上所述,公布国令,为何中央军委在后,国务院在前?主要依据《宪法》和惯例而定。
前提是涉及有关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法律条款的情况下。
对此,网友们有什么看法,欢迎在文后发表高见。
和平时期,以经济建设和人民福祉为主,这是国务院的职能职责,再者,有了经济基础,部队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