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要求学生签自残自杀与学校无关承诺书:社会和家长需反思

大道微言 2024-12-26 19:17:26

近日,广东某市一所中学因要求学生签字承诺“自残自杀与学校无关”而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报道,这所中学在组织“珍惜生命”主题班会时,让学生签订了一份含有不当内容的《承诺书》。承诺书的上半部分鼓励学生珍惜生活、努力奋斗,这本无可厚非,但下半部分却要求学生承诺一旦出现自残、自杀行为,均与学校无关,也不会向学校寻求任何损失和赔偿。

这一条款立刻引发了家长们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质疑学校的做法,认为这是在推卸责任,甚至有人用“此地无银三百两”来形容学校的行为。

确实,从表面上看,学校的这一做法似乎有些欠妥。学生们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需要更多的关爱和引导。学校作为教育学生的重要场所,不仅承担着传授知识的任务,更肩负着培养学生身心健康、塑造健全人格的责任。

让学生签字承诺自残自杀与学校无关,无疑是在给学生传递一种“学校对你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错误信号,这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无疑是一种伤害。

其实,学校签了这种承诺书也是白签了,没有法律支撑。民法典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学校的法律责任,也为学生的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学校不能试图通过让学生签订“免责承诺”来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当然,我们在批评学校的同时,也不能一味地责怪学校。事实上,学校之所以会采取这样的措施,背后也反映出了当前教育环境和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日益激烈,学生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学业压力、人际关系压力、未来就业的压力……这些压力像一座座大山压在学生们的肩上,让他们喘不过气来。而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们不仅要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校园霸凌等事件的发生。这种多重压力下的学校,有时候确实会感到力不从心。

另一方面,当前社会对学校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家长们希望学校能够给自己的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希望学校能够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然而,当学校无法满足这些期望时,家长们往往会感到失望和愤怒,甚至会将责任全部推给学校。随便到网上搜一搜,学生发生的一切事情,甚至是在校外发生的淹亡事故,有些家长不问青红皂白,一味责怪学校教育不力,动辄索赔追责,搞得学校非常无奈。这种一边倒的责怪和指责,无疑会加剧学校的压力和负担。

其实,学校、家庭和社会是学生成长的三大支柱,缺一不可。学生的身心健康问题不是学校单方面能够解决的,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所以说,这所中学要求学生签订所谓“自残自杀与学校无关”的承诺书,虽说并无法理依据,作为教育机构,出了事根本无法免责。但我们社会以及广大家长也不能一味的责怪学校,相信学校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社会需要反思,我们家长更需要反思……

0 阅读:12

大道微言

简介:静观世事,品味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