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黄金不需要提取实物
可将其‘托管’在店
涨跌有兜底且有利息
如家中有实物黄金
也可‘托管’在店享收益”
逛珠宝店时,遇到店员推销
这样的投资“好事”
不少人会心动
殊不知所谓“投资机会”
却是“吞金陷阱”
金店“黄金托管”业务
竟是非法集资?!
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间
隋某某作为联络人
成立了某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
隋某某带领公司团队通过
口口相传、发传单、召开现场会等形式
向社会大众公开宣传黄金投资业务
其介绍的黄金投资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让客户出资购买黄金
黄金交付客户手中保管
约定期满后
公司以高于本金8%的价格回购
另一种是客户投资后
公司代为保管黄金
约定期满后
公司返还高于本金14%的利息
为打消投资人的疑虑
隋某某强调托管的业务带着财产保险
保证本金不会有损失
隋某某以“高回报、无风险”为利诱
向社会不特定人员
非法吸收资金共计720余万元
最终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损失470余万元
类似的案例
屡见不鲜
董某某在山西
登记注册了一家公司
聘请侯某某等人
组织公司业务员
在社会上大肆发放虚假广告宣传页
宣称在该公司投资黄金
“零风险、低投资、高回报”
以每投资1万元每月付息200元为诱饵
与客户签订黄金保值保管合同
在客户交付购买黄金价款后
该公司不给客户交付黄金实物
而是以为客户保管黄金为名
按客户投资黄金的价款
每月按承诺给付利息
变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截至案发
董某某共骗取2500余万元
此类黄金珠宝公司的经营模式01
消费返利模式
商家通常会以极具吸引力的宣传口号,如“购物即投资,消费变赚钱”,诱导消费者大量购买黄金珠宝产品,并承诺在后续的每个月或固定时间段内获得高额的消费返利。然而这种看似诱人的返利并非源于真实的商业利润或产品增值。实际上,商家是依靠不断吸引新消费者投入更多的资金,用新入资金来支付前期消费者的返利。
02
现货返租、托管模式
商家会精心设计一个看似合法且高回报的投资方案,向消费者宣称,只要购买一定数量的黄金珠宝,公司将提供专业的托管服务,并负责将这些黄金珠宝出租给珠宝制造商、展览商或其它需求方,投资者无需操心保管和经营问题,就能定期坐收高额租金回报。但事实上,所谓的托管和租赁业务可能子虚乌有,投资者购买黄金珠宝的资金一到账,就被不法分子迅速转移、瓜分。

福建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提醒广大群众:
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且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黄金销售门店等企业不能开展此类业务。广大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贪图小利、不轻信高回报的诱惑。在进行任何黄金珠宝投资之前,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性质、风险、收益来源等关键信息,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人士,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对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积极向各地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予以奖励。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举报电话:
福州市:0591-88038373;厦门市:0592-12345;漳州市:0596-2622960;泉州市:0595-28388571;三明市:0598-8288872;莆田市:0594-2772023;南平市:0599-8886336;龙岩市:0597-2337693;宁德市:0593-2889095;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3493。广大群众要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
自觉抵制高利诱惑
在投资前仔细甄别
根据个人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正规金融机构
谨防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来源:综合福建金融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长江日报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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