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及笄那年,留央将我送去了东宫当太子的侍妾。

小野喵爱吃肉 2024-03-07 14:59:49

我及笄那年,留央送了我一件精致的嫁衣,又亲手为我描眉。

我满心欢喜,以为终于得偿所愿的时候,他却残忍地打破了我的幻想。

“娇娇,你可愿去东宫当太子的侍妾。”

天落着雪,我紧紧攥着手上的白玉发簪,上了花轿。

阿央,你要的,我都会替你拿到。

禹京的雪一连下了好几日,我坐在酒馆的窗边,猜测着路边那个衣不蔽体的小乞丐还能撑几个时辰。

嘎吱一声,门被推开,一个穿着黑狐裘的男人走了进来,带着一身风雪。

他叫留央,前朝太子,北昭灭国他就成了一心复国的鬼门门主。

而我是他最得力的手下,鬼门的执事——奴娇。

他解开狐裘,抖了抖上面的落雪,没有说话,只是坐在我对面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面前的冷酒。

见他面色不太好,我心中也猜到了一二。

看来是盗取城防图失手了。

这些年他招兵买马,在朝内安插势力,聚集北昭旧臣,如今只差最后一步便能重登那九五之位。

而那最后一步,就是禹国的城防图。

鬼门几番勘察,才得知城防图在东宫,但东宫戒备森严,鬼门行动了好几次,却都失手了。

留央不得已以身犯险,却还是没有得手。

我拿过他手上的酒瓶,递了瓶温好的酒给他,他接过,一饮而尽。

留央酒量很好,但今日没喝多少却隐约有些醉了。

忽而,他不再饮酒,用一种难以琢磨的眼神看着我,问道:

“你今年就及笄了吧?”

我红着脸,轻轻点了点头。

女子十五及笄,及笄后就可以谈婚论嫁了。

我不清楚他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但心里的确有所期待,会不会……

不等我多想,就感觉有个东西插在了我头上,我抬手摸去,是冰凉温润的触感,像是一根玉簪。

按照北昭的习俗,在女儿家的及笄礼上,家人都会准备一根素簪,代表美好的祝福。

守在门口的暗卫送进来了一个妆奁跟一套嫁衣。

我愣在原地,呼吸都乱了章法。

我一直喜欢他,但我知道他不喜欢我,因为他有个失踪了十多年的未婚妻。

他的未婚妻是前朝大将军的独女,一出生就得了朝翎郡主的封号,是整个皇室都认定的太子妃。

十三年前的那场宫变时,将军府满门被屠,却唯独没有找到那个年仅两岁的小郡主的尸身。

北昭灭国了十三年,留央就寻了她十三年。

所以他不会爱我,永远都不会。

他从妆奁中拿出青黛,用两指轻轻托起我的下巴,为我描眉。

我虽未饮酒,闻着他身上的酒气,我的脸不自觉地红了起来。

画完眉,他让我去换上嫁衣。

我摸着嫁衣上精致的刺绣,像是在做梦一样。

而他的一句话,让我顿时从云端坠入到地狱。

“娇娇,你可愿去东宫当太子的侍妾。”

他对我下达过很多命令,

“奴娇,谏议大夫不用留了。”

“奴娇,门内的叛徒交给你处理。”

“奴娇,昭翎郡主的家仆你仔细查查。”

对于他的命令,我从没有拒绝过,所以这次也不会,因为鬼门的第一条门规就是对门主绝对的服从。

天落着雪,腊月里风雪很大,那个小叫花子蜷缩在墙角,已然没了气息。

留央送我上了花轿,我低着头不敢看他,怕自己会忍不住违抗命令。

我从发间取下那根白玉发簪,紧紧攥在手心。

我又一次被抛弃了。

我上一次被抛弃,也是这么一个大雪天。

那年我八岁,被爹娘拖拽着在雪地里走着,脚上的草鞋掉了一只,赤脚踩在雪地里被冰碴割的鲜血直流,但他们还是不肯放手。

我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单衣,刺骨的寒风打在我身上,我被冻得浑身上下没了知觉。

我原本有一件小马甲,虽然很破,但是能保证我冬天不被冻死。

那件马甲我穿了四年,可是出门前娘把我的马甲扒下来给了哥哥。

“娘,我冷,咱们回家吧!”

爹娘没有说话,迎着风雪,他们走的更快了。

我隐约意识到,爹娘不要我了。

他们把我拽到了万花楼的后院,陈妈妈跟买卖牲口一样掰开了我的嘴看我的牙,又检查了我的面容、眉眼、声音、肤色……

“不错,是个上等的。”

陈妈妈对我很满意,爹娘从她手里拿了钱,头也不回的走了。

她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剜着我的皮肉,似乎是在考虑我值不值她刚刚给我爹娘的那五两银子。

“叫什么名字。”

“二丫”

“以后你就叫奴娇。”

我讨厌这两个字,我不愿为奴,娇也并不适合我。

但我无法改变,甚至无法反抗。

当今皇帝禹荣攸原本是是前朝的异姓王,不想却生了不臣之心,为了一己之私不惜与澧国勾结,将南境十三城割让。

新帝上位后不仅不问朝政,还夜夜笙歌,很快就将国库挥霍一空。

底下的官员肆无忌惮地鱼肉百姓,强加赋税,百姓民不聊生,吃上一顿饱饭都成了奢侈。

从我有记忆开始,挨饿就成了常态。

家里有三分薄地,我们一家四口勉强喝的上粥,对爹娘跟哥哥来说是粥,对我来说就是刷锅水。

一锅菜粥先给哥哥盛上满满一碗,爹娘再从锅底捞上大半碗,轮到我去盛的时候就只剩下小半碗飘着零星菜叶的清水。

进了万花楼后,我久违的吃上了一顿饱饭,甚至还有白面馒头吃,馒头又香又甜,在我看来那就是堪比龙肝凤髓般的美味。

陈妈妈说只要我听她的话,每顿都能有白面馒头吃。

但是我不想呆在这,因为每天都会有一些衣不蔽体,满身伤痕的女子被抬出万花楼,丢在城外的乱葬岗。

我怕我也会变成他们那样。

这天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就跟旁边的女孩聊起了天。

她叫红柳,是个孤儿,从记事起就在永州乞讨。前两年永州遭了天灾颗粒无收,为了能有口饭吃,她跟随难民一起来到了禹京。

陈妈妈路过乞丐堆,一眼就相中了她,把她带回了万花楼。

我跟她说我想带上她一起逃走,她没说话,只是轻轻地转过身子,用被子盖上了耳朵。

一个月后,我按照之前规划好的计划藏进了泔水桶里出逃。

泔水桶里臭气熏天,让人睁不开眼睛,但是我毫不在乎,满心欢喜地盘算着以后的日子。

我打算去寻找我的父母,当然不是把我卖掉的养父母,而是我的亲生父母。

被卖掉的前夜,我因为没吃晚饭饿的睡不着,无意间听到了养父母的对话。

“家里实在是揭不开锅了,再这么下去全家都得饿死。”

娘压低声音对爹抱怨。

“日子难过啊!要不把那东西拿出去当了吧!”

爹说着就要起身去拿,娘生气地蹬了爹一脚,声音尖锐地骂道:

“你个没脑子的,那东西可是留着给咱大宝娶媳妇儿用的,把二丫卖了都不能动那个东西。还是早些把二丫发卖了吧!家里还能省下一个人的口粮。”

爹叹了口气,翻了个身。

“听你的吧!”

装泔水的马车停到了一个巷子里,我趁着四周无人时爬了出来,顾不得身上湿哒哒臭烘烘的就往巷外跑。

巷子背阴,照不到太阳,一阵寒风吹过,我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内心极度不安,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事实证明我的第六感是正确的。

刚出巷子,我就被麻袋套住,再睁眼,我又回到了万花楼。

万花楼的所有姑娘都被叫出来,围在了院子里,红柳也在其中。

见我被五花大绑地扔在地上,她慌乱地转身,不敢看我。

陈妈妈从人群中走出来,身后跟着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我知道自己要交代在这里了。

“你们都给我睁大眼睛看清楚,这就是逃跑的下场。”

她的声音尖锐的快要刺穿了我的耳膜,话音刚落,棍子就落在了我的背上,肚子上,腿上。我抱着头蜷缩在地上,紧紧咬着牙,强忍着不发出声音,兴许是舌头被咬破了,我的嘴里有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把她腿打折,不是会跑吗?我倒要看看她还怎么跑。”

下一秒,我感觉腿上一阵剧痛,一根棍子落在我的头上,我渐渐没了知觉,只剩一丝意识还在强撑。

我不想死,我要找到我的亲生父母,问问他们为什么要抛弃我。

我浑身是血的躺在院子中央,就像一具尸体一样。

姑娘们纷纷别过脸,用帕子掩住口鼻。

“真是不经打,还没打几棍子就死了,红柳,你去看看那个小蹄子死透了没有。”

红柳的脸煞白煞白的,颤颤巍巍地伸手探了探我的鼻息。

“没……”

陈妈妈脚步一顿,又扭头看向了我。

“没气了”

红柳的声音细若蚊蝇,抖的跟筛子一样。

我原本紧绷的身体在这一刻放松下来,放弃了想要掐死红柳给我垫背的想法。

当晚,我就被丢进了乱葬岗。

之前万花楼里死的姑娘好歹还有个破席子卷着,轮到我这连席子都省了。

这天恰逢十五,晚上月光格外的皎洁明亮,夜晚的乱葬岗静悄悄的,偶尔有一两声老鸹在叫。

我躺在尸体堆上,思考着是在这等死还是再搏一把。

枯树上的老鸹嘎嘎叫着,竟让我想起了我趴在学堂外墙偷听夫子讲课时的事。

夫子是一个酒鬼,每天喝的醉醺醺的,谁也不知道他说的几分真几分假。

他说天下分为九州,禹国只占其中很小的一个部分。

禹国的北面有一望无际的草原,西面则是大漠戈壁,南面有天之涯海之角,一直朝东走,则能走到太阳升起的地方。

之前的我并不关心太阳从哪里升起,只担心自己有没有饭吃。

可现在我却想,如果我有幸能活下来的话,一定要去看看夫子讲过的那些地方。

我的腿被打断了,我就用手爬,我从一具具尸体跟白骨上爬过,不知爬了多久,我终于爬出了乱葬岗。

我又顺着官道往城内爬,哪怕去当叫花子,我也得先给自己找口饭吃,总不能让自己被活活饿死。

我一寸一寸爬着,手掌被磨破,指甲也掉了,我爬过的地方都有明显的血痕。

我耗尽所有力气爬到城门口,却发现城门紧闭,士兵走过来驱赶我,叫我不要在这碍眼。

我从他的口中得知,夜里皇宫失窃,此时城内戒严,正在抓捕贼人。

我靠在城墙根上,用仅剩不多的力气咒骂道:

“那个杀千刀的贼人真是没点眼力见儿,就不能等你姑奶奶我进城后再偷吗?”

下一秒,一个巨大的东西从天而降,我被砸晕了。

再睁眼,我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全身上下被木板固定,整个人无法动弹。

房间内没有烛火,窗外灰蒙蒙的,我仿佛身处一个封闭的墓穴一般。

我想逃,却逃不掉。

我试着动了动腿,腿上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响声,应该是接好的骨头又断了。

我痛的发出惨叫,差点再次晕厥。

兴许是我的叫声惊扰到了屋外的人,他推开门,逆着光走了进来。

他掌了灯,屋内亮了起来,忽明忽暗的烛光下,我看清了他的面容。

他比我之前见过的人都好看,像画中的人一样。

不,画中人也不及他万一。

他穿着一身玄色的窄袖云缎锦衣,腰间挂着一块青玉龙纹玉佩,异于常人的金色双瞳中透出一抹似有若无的肃杀之气。

金瞳是前朝皇室的象征,散发出的威严让我不敢与其对视。

他走到我身边,将我刚刚乱动的那条腿掰了一下。

我不等我张口惨叫,一碗苦涩的药就灌进了我的嘴里。

“不想死就别乱动。”

他的声音冷冷的,我却想要靠近。

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我口中那个杀千刀的贼人。他盗完宫中的宝物,翻墙出逃时正好掉到了我身上。

不论如何,他救了我的命,就是我的救命恩人。

半年后我终于能下地了,除了腿上不太利索,看起来跟正常人一样。

他告诉我,这里是鬼门,而他是这里的门主——留央。

留央,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

他给了我两个选择,要么留在鬼门替他做事,要么他送我去真正的鬼门。

为了活命,也为了报恩,我留下了。

我对武学有着极高的天赋,别人一年才能练会的武功心法我一个月就能掌握,我在鬼门的身份一步步提升,从负责埋尸的三等杀手,变成了门内最年轻的执事,也成了他最信任的左膀右臂。

他总是冷着一张脸,但不妨碍我喜欢他,

他救了我的性命,给了我一个容身之所,又教我武功让我有自保之力。

我能做的,就是不留余地的帮他达成所愿。

他需要棋子,我就做他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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