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水口镇大坪村,一起关于农民自费修路被罚款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些农民利用自己闲暇时间和积蓄对当地公路进行了维护和改造,结果却遭到了相关部门的处罚。在诸多争议声中,法院最终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据悉,这条路是连接大坪村和周边几个乡镇的重要通道。由于既不属于省、市、县级公路网范围内也不归乡政府管辖,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荒芜状态。加之降雨季节到来时道路更加泥泞难行,给当地群众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大坪村村委会曾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资金100万元用于养护该条道路。但实际上施工并未如期展开,在此情况下居民们开始主动筹集资金和物料进行修缮工作。
在经过约3个月时间后, 大坪村与周边乡镇间相连通畅。可喜之余, 这些参与修建者却因违规操作等原因受到交警部门查处并被处以4万元以上罚款。
针对此事, 当地律师认为该事件值得反思. 首先, 农民作为基层人民应该享有合理权益; 其次则是政府及其管理机构应确立明确责任分工体系; 最后则是相关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
尽管从法律角度看, 无论是哪种理由都不能成为违章建设或非法运营等活动合理化或豁免权利主张保障; 但从现实需求看 , 华丽而昂贵的“宏图”总比简单而廉价的“小目标”更容易令人信服.
现阶段, 法律对于农村道路建设及使用存在着空白区域. 如何平衡好公共利益与私人投入之间的关系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 相信只要各方面加强沟通与协调 , 消除矛盾摩擦 , 所谓 “义务性”的事业将会取得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