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佳(化名),罗丽(化名),韦江(化名),这三个看似普通的名字,由于一场事件,却被永久地刻在了这个城市的记忆之中。
孟佳手握剪刀,她对罗丽进行了残忍暴行。罗丽的尖叫声刺破了整个小区,这声音如同猛兽的咆哮。
为何孟佳会对罗丽实施这样的行为?韦江又是如何卷入这个事件的?
案件详情在2014年的一个夏日午后,广东鹤山发生了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件。
一年前27岁罗丽因家暴离婚了,孩子被判给了丈夫,从此失去了家庭和母亲的身份。
为了重新开始,她离开家乡来到广东鹤山,在鞋厂找到了一份工作,不曾想,这里是她另一噩梦开始的地方。
她认识了两个男人,一个是现在的男友魏彬,另一个是她的顶头上司韦江。魏彬是一个温暖细心的男子,而韦江却是一个心机深沉的职场高手。
虽然韦江对罗丽有意思,但罗丽已经决定与魏彬在一起。
韦江对于自己输给了一个穷光蛋感到十分不服气,于是他开始用下三滥手段,使用上司的身份频繁对罗丽进行“照顾”,罗丽为了工作,只得忍气吞声。
一次员工聚餐上,韦江趁着罗丽喝醉,对她实施了性侵犯。当罗丽醒来后,悲愤交加,觉得自己被玷污了,无言面对自己的男朋友。
经不住良心的折磨,罗丽向魏彬坦白了自己的错误,魏彬虽心痛不已,但他深爱着罗丽,最终选择原谅她。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作为有妇之夫的韦江并未收手,他继续纠缠罗丽,并且要跟妻子孟佳离婚。
孟佳一直认为是罗丽勾引韦江,觉得罗丽是罪魁祸首,是破坏自己家庭的小三。
一天晚上,韦江喝多了,给罗丽发消息:
罗丽,跟我在一起吧,只要你点头,我马上跟她离婚,你跟魏彬这个穷光蛋在一起,你看上他啥了,我哪点不如他。
当魏彬看到韦江给罗丽的消息时,愤怒冲昏了头脑,他找到了韦江将他揍了一顿。
魏彬由于殴打上司,被韦江开除了,魏彬气不打一处来,觉得韦江公报私仇,心里暗暗发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早晚有一天会回来。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
孟佳看到韦江给罗丽发的消息,悲愤交加,决定对罗丽进行报复。
一天清晨,她偷偷溜进罗丽的家中,准备对她实施报复。
当天罗丽正在准备出门,听到了敲门声。她以为是男友魏彬忘记带东西,急忙穿上鞋子去开门。
开门后罗丽的眼前突然眼前一片黑,刺鼻的辣椒味,直冲罗丽的天灵盖。
随后罗丽被狠狠地打了两个耳光,紧接着被推倒在地,一股强大的力量袭来,伴随着女人的香水味。有人骑在她的身上,撕扯他的头发。
过程中罗丽的上衣被撕碎,内衣被一把薅掉,随后一阵疼痛从罗丽的双乳处传来来袭,这让她痛不欲生,而巨大的疼痛也使得她瘫倒在地,失去了意识。
这个女人接着又开始脱罗丽的裤子,剪掉内裤,对准罗丽的下体就是一戳。
强大的痛意袭来,罗丽被迫苏醒过来,睁眼看到一个面目狰狞的的女人,正在剪她的下体,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让你破坏我的家庭,去死吧!
罗丽听声音辨认出那是韦江的妻子孟佳,上次孟佳去罗丽的公司闹过一场,在公司门口骂了近半个小时,罗丽怎么可能听不出她的声音。
突然,罗丽的手机铃响了,是魏彬打来的,跟罗丽说晚上有应酬,不回家吃饭。
孟佳被愤怒冲昏了头脑,铃声一响,她好像如梦初醒一般,连滚带爬的捡起掉落的剪刀,匆匆逃离现场。
罗丽艰难地爬到手机旁,接起男友魏彬的电话,以颤抖的声音呼救。
魏彬听到罗丽微弱的声音,联想到孟佳原来的威胁,急忙冲回家。
目睹眼前的惨状后立即报警,将罗丽送到了鹤山妇幼保健院。看着昏迷的罗丽,魏彬握着她冰冷的手,内心充满了悲痛和无力。
医院发现罗丽的女性器官遭受严重破坏,该院的技术水平远远达不到修复的水平,医生建议魏彬将她转到鹤山人民医院。
在人民医院,医生们展开急救,但对于罗丽乳房的缺失仍无能为力。随后,他们又将罗丽转到省中心医院。
在2014年底,接受了第一期乳房填充手术的罗丽,在魏彬的安排下来到了广州生活。
当时她以为这是一个新的开始,然而真相却再次让她陷入绝望。
魏彬并非为了照顾她,而是借机彻底离开了她。
几个月后,魏彬带着罗丽的工资和爱心人士捐赠的善款悄然离去,留下了罗丽一个人在广州的出租屋中痛苦哭泣。
在罗丽身受重创后,原本以为能在男友魏彬的陪伴下重新振作,却不料陷入了更深的绝望中。
魏彬的出走令罗丽受到前所未有的伤害,她明白男友嫌弃她残缺的身体,那些甜言蜜语都只是虚假的谎言,心灵上的创伤比生理上的痛苦更加难以治愈,罗丽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最终,孟佳受到应有的惩罚,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11个月。
但对于罗丽来说,伤痛却无法被彻底治愈。
【法律分析】1.评述本案
2014年夏天,广东鹤山的罗丽遭受了连串不幸。
有次聚餐,韦江趁罗丽喝醉,对她实施了性侵。然而,悲剧并未结束。
韦江的妻子孟佳误认为罗丽是破坏她家庭的第三者,于是偷偷进入罗丽的家中,进行了残忍的人身攻击,包括剪割罗丽的头发、破坏女性器官等。
同时,魏彬在愤怒之下殴打了韦江,因此被开除。更糟糕的是,就在罗丽最需要魏彬的时候,他却选择了离她而去。
在这段时间,罗丽虽然在物理上和心理上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但她的男友却选择了逃避和背叛。
最终,孟佳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对罗丽来说,尽管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她的伤痕却可能永远无法愈合。
这个故事反映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包括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人身伤害。同时,它也揭示了在人们面对困难时,有些人可能会选择背离而非同情和支持。
2.如何看待韦江对罗丽求而不得对孟佳进行性侵的行为?
韦江对孟佳的性侵行为,是对个人人格尊严和身体自由的严重侵犯,被《刑法》明确规定强奸罪。
韦江对孟佳求而不得,然后对其进行性侵。
首先,韦江的行为很明显具有强制性和侮辱性,且目的明确,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望,这就构成了刑法所规定的强奸罪的主观要件。
其次,从客观行为看,韦江实施了强奸行为,这也满足了强奸他人的客观要件。
韦江的这一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更伤害了孟佳的身心,导致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包括孟佳对罗丽的伤害。
这一切都提醒我们,应当强烈谴责和严惩性侵行为,同时,我们也应对受害人予以充分的关怀和保护,帮助她们尽快从创伤中恢复出来。
3.何为故意伤害罪?如何看待孟佳用剪刀残忍减掉罗丽乳房和下体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具体构成,需要考察两方面因素:首先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其次是行为的客观损害结果。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结果。
在我们这个案件中,孟佳以剪刀作为武器,对罗丽进行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具体表现为割掉了罗丽的乳房和下体。
这满足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从主观上,孟佳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故意伤害他人的恶意;从客观上,罗丽已经遭受了严重的身体损伤。
更为重要的是,孟佳的行为还属于《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规定的“以特别残忍手段”的情形。
此处的“特别残忍手段”,一般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伤害行为时,采取了残酷、痛苦的方式或者对被害人进行长期的身体折磨,使得被害人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遭受了巨大的痛苦。
孟佳采取剪刀这样的工具,对罗丽的乳房和下体进行切割,这符合特别残忍手段的定义。
孟佳的行为造成了罗丽的重伤,甚至可能造成了严重残疾。
如果这种行为导致罗丽的身体机能永久丧失,根据刑法的规定,孟佳的行为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类型,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孟佳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量刑是否恰当,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