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管守寡多年,67年为求爱小伙下药将其迷奸,警方调查后:死刑

慧言说个史 2024-10-22 02:43:54

1967年的一天,一名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走进了青岛市的地方派出所。

小伙子名为王源,这次来到派出所是为了报案。

但等到警察们听完他叙述的案情后,一个个咋舌称奇,都说还没遇到过这种事。

根据王源所说,自己遭到了迷奸,而施暴者是自己工厂内的一位女领导。

这位女高管现在已经守寡多年,这次是借着吃饭的名义将自己骗到家中。

并且事先在酒水中下了迷药,等到自己不省人事的时候,这位女领导就向着自己伸出了毒手。

警察们在听完王源的讲述后,一个个觉得不可思议。

在平常接到的报案中,强奸一类的案件也有发生,但基本上施暴者都是男性。

像王源这种情况还是头一次。

可无论如何,每个公民的人身安全都应当受到保护。

所以警察在王源的带领下找到了这位工厂女高管。

在调查属实后,法院最终将对方判处死刑!

那么,这起案件究竟有着怎样的详情?

只是因为迷奸而判死刑,这样的惩罚又是否过重了一些?

一、女高管爱上年轻小伙

警察逮捕的这名女犯罪嫌疑人名为贺聪英,当时正在青岛的一家工厂里面担任中层领导。

在上级和同事眼里,贺聪英是一个典型的女强人。

工作起来非常努力,工厂里面的生产上遇到什么难题,贺聪英往往能熬上几个通宵将问题解决。

因此底下的工人和上级领,导都十分看好贺聪英。

在工人心中有威信,又被领导看重,贺聪英慢慢也就掌握了一点权力。

到1967年的时候,工厂招进来一批新的员工,其中就有王源。

当时的王源年仅二十岁,正是富有活力的年纪。

再加上外貌出众,很快就被工厂里的女性喜欢,这其中也有贺聪英。

此时贺聪英已经三十多岁,虽然在工厂里的工作相对顺利,可感情生活却十分坎坷。

成年之后,贺聪英经人介绍,与一名年纪相仿的男士结婚。

可婚后因为婆媳关系没处理好,家里的生活每天都过得鸡飞狗跳。

其中的矛盾主要是贺聪英在工厂里太拼命了,导致每天回到家后,没有什么精神干家务活。

而她的婆婆是一个十分传统的农村妇女。

总觉得贺聪英这么做,是不懂得体贴自己儿子,是一种十分自私的行为。

因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而贺聪英的丈夫既不想得罪妻子,又不想让母亲伤心,一般遇到吵架就躲出去。

虽然家庭矛盾严重,但日子将就着还能过下去。

可就在结婚没几年,丈夫因为一场意外事故去世了。

贺聪英的婆婆觉得儿子是被克死的,经常对着贺聪英大骂。

这让贺聪英很长一段时间,情绪都十分低落。

而在那个年代,对于二婚这种事还不太开放。

再加上贺聪英对于工作很认真,所以年纪轻轻,就过上了守寡的生活。

原本这种生活是相对平静的,但自从王源来到厂子里以后。

贺聪英从见到这个小伙子的第一面,就深深喜欢上了对方。

贺聪英经常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和王源单独相处,有时候也会开一些不温不火的玩笑。

王源对于贺聪英的内心想法非常清楚,但碍于对方年纪比自己大十多岁。

他知道即便在一起,往后家中父母也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平日里只以同事的身份和贺聪英相处。

二、贺聪英的疯狂追求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贺聪英对王源的喜欢,很快就变成了单相思。

再加上平日里都是一个人生活,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脑海里总是止不住的想起这个年轻人。

面对王源的冷漠,贺聪英开始用自己手中的那点权力,制造了一个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

那就是让王源陪着自己到外地学习。

王源本来是准备躲着贺聪英的,但因为这次外出学习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履历,最终也就同意了。

对于这种领导提拔的机会,与王源同一批入厂的年轻人都十分眼红。

现在这种好事被王源抢走,大家自然产生了不满。

再加上平日里贺聪英对王源的照顾,大家都看在眼里,所以开始私下里说起闲话。

说王源准备靠着贺聪英升职,并且两人背地里不知道有着怎样的肮脏交易。

王源学习回来以后,听到这种风言风语后内心十分痛苦。

本身他就十分抗拒和贺聪英的关系,现在又被同事们说闲话,王源就将这其中的所有过错放到了贺聪英身上。

王源气冲冲的找到贺聪英,要与对方划清界限。

而面对贺聪英的表白,王源更是直接说道。

自己是不可能和一个比自己大十岁的寡妇结婚的。

两人发生争吵以后,一连好几天时间都视如仇人。

但因为工作上的接触,王源也知道,关系这么紧张肯定是不行的。

而就在这种时候,贺聪英希望王源晚上能到自己家中一起吃一顿饭。

两人最后好好聊一次,往后都按照朋友和同事的关系相处。

王源也寄希望于这次谈话,能够化解两人之间的紧张关系。

在下班以后,就按照约定去了贺聪英家里。

但让王源万万想不到的是,这是贺聪英精心谋划的一次“鸿门宴”。

贺聪英对于王源的喜欢已经都到了病态的地步。

为了迫使对方和自己在一起,她在饭菜里面下了迷药。

想着等王源迷晕之后,趁机将生米做成熟饭,到时候王源就必须接受自己。

等到王源从昏睡中醒来的时候,两人已经睡在了一张床上,并且已经发生了关系。

三、被执行死刑

发生的这一切让王源无法接受,此时他对贺聪英的怨恨十分巨大。

在穿好衣服离开贺聪英家中以后,王源径直来到了地方派出所,向民警报案。

警察在听完这起离谱的迷奸案以后,也是一脸惊奇。

毕竟常见的性侵案件,施暴方都是男性对女性,像王源这种情况还是头一次。

可不管怎么说,这种案件对于社会风气的影响还是比较恶劣的,民警就将贺聪英带到了派出所展开调查。

贺聪英对这起案件的经过也供认不讳,承认是自己迷奸了王源。

而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自己对王源太过喜欢。

面对证据确凿的犯罪事实,如果这种案件放到今天来看,贺聪英一定是会被无罪释放的。

因为中国的刑法里,有关性侵和强奸案件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愿,而没有说是违背男性意愿。

所以在当今,女性迷奸男性这种事是无法立案的。

可贺聪英和王源身处的时代是1967年,当时的刑法虽然在迷奸这种案件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受害者必须是女性。

但那个时候,还有一项涵盖面十分广泛的罪行,那就是流氓罪。

有关流氓罪的定义十分广泛,在当时甚至有女性因为男朋友数量过多而被判处死刑。

更何况是贺聪英这种证据确凿的迷奸案。

最终,贺聪英因为流氓罪被判处死刑。

而得知这个结果的王源也懵了。

他只想着让民警对贺聪英略加惩罚,让对方从今往后离自己远一点,完全没想到会要了对方的命。

可事情进展到这里,已经不是王源所能决定的了,最终贺聪英被执行死刑。

这起案件给后来人的教训就是,对于男女关系一定要遵从另一方的意愿。

不然的话,随时都有触犯法律的风险,等待两个人的将是无尽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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