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饭店老板在“美团”接学校大单!警方紧急提醒!

陕西警方 2024-11-18 10:57:47

一、

简要案情

11月15日,榆林一女子小美(化名)报警称:她被一个冒充榆林某小学主任的人以采购佛跳墙的名义骗走5000元。#榆林头条#

二、

被骗经过

小美是开饭店的,一天她在美团上收到一条消息,对方自称是榆林某小学的“李老师”,想从小美这里订三天的餐食,要的比较多,问小美能否送餐,小美一看有大单,欣然同意。对方随即发来学校“郭主任”的手机号,表示学校的采购都是他来负责,让小美添加微信详谈。小美通过搜索手机号添加上了“郭主任”,说明来意后,两人便通过语音通话确定了送餐的细节及价格,并约定了送餐时间。

第二天早上,“郭主任”又找到小美表示他们学校要给老师们发福利,需要订购一批佛跳墙,并给小美推荐了一个“供货商”。“郭主任”告诉小美,因他之前和这个“供货商”有点小矛盾,拜托小美帮忙购买一下,自己会将钱转给小美,小美见大客户有此要求,想着能帮则帮,便应承下来。

小美与“供货商”取得联系后,敲定了购买佛跳墙的细节,对方表示小美得先付5000元定金,小美将价格报给“郭主任”后,对方要了小美的银行卡号,没一会,“郭主任”发来一张转账成功5万元的截图,称公对私会延迟到账,让小美先行垫付。小美信以为真,向“供货商”提供的银行卡号转账5000元,转账完成后,小美再联系“供货商”时,却发现无人回应,联系“郭主任”发现自己被拉黑,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随即报警求助。

三、

冒充其他单位购物类诈骗套路解析

(一)“政府、单位采购人员”(诈骗分子冒充)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受害人,称需要采购一批物资,因为自己的身份不便出面采购,请求受害人帮忙采购。

(二)骗子给受害人提供“供货商”(诈骗分子冒充)或者“厂家”(诈骗分子冒充)的联络方式,让受害人先行垫付购买物品费用。

(三)“供货商”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需要提前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再发货,一旦受害人转账发现被骗,骗子就“消失”了。

四、

警方提醒

(一)正规单位都有明确的采购规章制度和流程,不会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进行采购,更不会让商家垫付,切莫相信这种空对空的电话联系和汇款转账方式。

(二)遇到类似情况时需要提高警惕,首先要核实身份真伪,未确定对方身份的,千万不要先行垫付定金购买指定商品、不要轻易相信来历不明的供货商!

(三)如不幸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并立刻拨打110报警,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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