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中有不少侠盗的人物形象,他们虽为盗贼,但身上却也有可爱的一面,甚至令人可敬可佩。例如鼓上蚤时迁、盗帅楚留香、大盗萧十一郎、以及民国时期侠名远扬的燕子李三等等。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按常理出牌的偷盗者,他们讲究“盗亦有道”,在行窃之时遵循一定的规矩和准则。今天要说的这位,便十分有趣。
坐标浙江省绍兴嵊州市,一女子发现家中失窃,于是连忙报警。然而,民警在盗窃现场发现了一样东西,着实让大家感觉很迷惑。
据报案女子的陈述,她回到家里时,并没有看到什么乱翻乱动的迹象,但屋子当中的一个桌子抽屉明显是被人动过的。她自己知道里面放着现金,于是赶忙打开抽屉查看,果不其然,少了1000块钱。
民警打开抽屉勘察,发现一沓现金正安稳地“躺”在里面,数了数总共有600多元。
既然是来偷钱的,钱就摆在这里,盗贼为什么没偷走呢?况且据报案人所述,失窃的那1000元就是在这个抽屉里被拿走的,既然偷为什么不都偷走呢?是不是并没有发生盗窃事件,是大姐自己记错了抽屉里的现金有多少呢?
“我怀疑是报案人她记错了,因为正常来讲的话,如果他偷,不可能给你留下这么多钱,他肯定会拿走。如果是硬币什么的不拿也很正常,但像这种100元、50元纸币也还留在现场,这种情况很少见的。”民警如是说。
不过,报案女子很肯定地表示:确实丢了1000元,抽屉里原本是有1600多元的。
既然如此,民警马上针对此案展开调查,调取了周边的监控。果然,监控画面显示,当天下午两点左右,确有一名男子出现在失主的家门口,徘徊张望一番后便推门而入。
根据监控录像,民警立刻锁定了嫌疑男子张某,并第一时间来到他的住处。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一开始并不承认,但他在说话的时候,下意识地用手捂住了自己左侧裤兜。
这样的小动作,在老练的民警眼里,简直不要太明显。很快,办案民警在他的裤子口袋里搜出1050元现金。人赃俱获,张某无法抵赖,只能老实坦白了作案过程。
原来,张某知道这家户主下午经常外出,事发当天路过这里,发现门没锁,就想进去看一看。“结果里面有钱,就想拿点儿来用用。”
那为什么他没有把钱都拿走,还剩下了600多元呢?张某表示,他进入屋内之后才发现这家人生活条件很一般,陈设简陋,家具家电什么的都挺破旧。他自己平时看小说比较多,明白“盗亦有道”的原则,考虑到这家人生活也比较困难,因此没忍心将钱都拿走,而是留下一部分作为生活费……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有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虽说张某偷走的钱并不算多,1050元也许还够不到当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入户盗窃”的行为就已经构成盗窃罪了。他必定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接受刑事处罚,白面馒头小米粥,恐怕要吃上一阵子了。
不过话说回来,张某能够给户主留下600多块钱的生活费,笔者以为这至少证明他还有恻隐之心,还没有坏透,身上还保留着一些正义感。只要心存善念就有救,《天下无贼》里的江洋大盗也能去做好事。希望张某在法律的教育下能够好好改造,出来以后改邪归正,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治社会,其实已经没有了所谓“侠盗”的生存空间。盗即是盗,无论有道还是无道,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相应处罚,自食其力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