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广辉
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切实解决“新三难”问题,畅通办案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渠道,10月11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首次开展集中接待活动。
执行局局长李浩瀚带领全体执行法官集中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信访人,耐心听取意见和诉求,仔细查看相关材料,针对具体问题一一解答、释法析理。能够当场解决的,及时办理;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记录,跟踪办理、限期答复,确保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位被执行人情绪比较激动:“我的父亲一个人在外地得了重病,需要我去陪同就医,我希望法官能够给我解除限高措施。”听了当事人的诉求后,法官当即向其释明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规定,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等紧急情况急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因当事人情况符合单次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的申请条件,法官现场指导其提交申请和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第一时间沟通申请人告知相关情况,申请人在得知后表示理解,同意本次解除申请。“我的案件还没执行到位,为什么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已经结束执行了吗?”面对当事人的提问,办案法官耐心为其解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措施并不意味着执行的结束,我们后续会定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一旦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就立即恢复执行。同时,也希望您能够积极提供财产线索,促进案件的进一步执行。”听到了法官的解答,申请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对办案人连连道谢。
本次集中接待活动共计接待当事人、信访人52人次,当场办结执行事项20件,接收财产线索2条,化解信访2人。朝阳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以常态化开展集中接待为契机,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力争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做好让老百姓满意的执行工作。
初审:广辉复审:韩蕊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