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早报》3月23日的一篇报道中称美国拟禁止阿联酋继续执行与中国签署的巨额航天协议,并给出了两个荒唐理由:一、阿联酋与中国签署的合作协议违背了《国际军火交易条例》;二、中国有利用发射“拉希德2号”机会窃取美国航天技术机密的嫌疑。
阿联酋与我国的航天协议是2022年下半年签署的,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2026年阿联酋“拉希德-2”号月球车将搭乘我国嫦娥七号在月球南极表面着陆。“拉希德-2”号是一个长宽均为50公分左右、重10公斤上下的新型月球车,阿联酋负责研制,我国负责发射,另外还负责月球车测控及数据接收等工作,所获数据两国共享。
据传阿联酋为“拉希德-2”号登月项目总计投入近300亿元,所以协议签署后立即在国际航天市场引发了广泛关注,更是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豪华之旅”。
在美国眼里中国这是在抢生意,因为“拉希德-1”号是在美国的“深切”关注下发射成功的,所以很早之前美国就惦记上了“拉希德-2”号登月项目,试图从这位中东土豪手上“赚上一笔”,未曾想半路被中国截胡了。更重要的是,美国担心中国航天影响力进一步向中东延伸,这个时候“下黑手”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美国搬出的《国际军火交易条例》制定于1976年,简称ITAR条例,是美国用来禁止出口和转出口的管制条例,具体事项、货物基本以《美国军火清单》为准。为打压中国航天,《美国军火清单》在1999年进行了一次“扩容”,禁止任何含有美国零件、技术专利的卫星、航天器交由中国火箭发射。
在美国看来阿联酋工航天技术人员在“拉希德-2”号月球车或多或少会使用到美国零件或技术,以此便可阻止阿联酋与中国合作。
约翰·洛格斯顿是乔治华盛顿大学空间政策研究所荣誉教授,在美国航天界地位显赫,污蔑中国利用“拉希德-2”号窃取美国航天技术就是出自他之口,他称“中国准备在拉希德-2号到达西昌发射场后,工程师偷偷地拆下来,研究完所有设计后再装回去”。土豆要说的是:洛格斯顿教授的想象力真够奇葩。
有美国的阻挠,阿联酋与我国的合作协议就会“泡汤”吗?土豆的回答是:合作大概率会继续推进。
美国遏制中国航天几十年了,中国航天早就走出了一条独立、自主的道路,何况曾遇到更严厉地打压。1999年美国针对我国出台《考克斯报告》,规定任何使用了美国技术和零件的卫星禁止中国火箭发射,我国卫星代发业务市场份额从9%一夜跌到了零。
在这种环境下,我国航天人推出了“中国火箭+欧洲卫星” “火箭发射+卫星在轨交付”等新模式,其中“火箭发射+卫星在轨交付”为一条龙式服务,为客户提供火箭发射和卫星研制服务,靠这一模式成功拿下了白俄罗斯、阿尔及利亚等多个国家的卫星业务。
同样,在中阿合作上我国也可考虑火箭+月球车一条龙式服务,要知道我国在第一辆月球车就已经实现了100%国产率,在月球车研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完全有能力为阿联酋定制一辆月球车。
当然,阿联酋最近十年在航天领域也取得了较大进步,建有穆罕默德·本·拉希德航天中心和先进技术研究中心,并在研制“拉希德-1”号月球车上积累大量经验,所以土豆认为如果加上中国航天人的帮助,阿联酋完全可以摆脱美国零配件和技术研制出“拉希德-2”号。
顺便说一句,美国打压中国航天无所不用其极,主要有三种手段。
第一种是制定限制性法规,比如2011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沃尔夫条款”,该条款禁止美国航天与中国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也禁止美航天技术人员与中国航天人员交流,甚至不能与中国航天人出现在一个会议上。2019年第70届国际宇航大会在美国举行,我国航天人员竟无一人到场,因为美国禁止向我国航天人发放赴美签证。
第二种是设法阻止其他航天组织与中国航天合作。当年我国投入大量资金参与到欧洲航天局主导的伽利略卫星导航系统建设中,按规定我国最终获得该系统20%的拥有权和100%使用权。项目推进过程中美国唆使欧洲航天局反悔,最终在欧洲航天局排挤下我国退出了该项目。
高兴的是,我国航天人经过多年努力成功搭建了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而欧洲航天局又被美国摆了一道,现在伽利略卫星导航系统还没有彻底完成全球组网。
第三种则是通过各种途径监控我国航天动向,包括利用卫星接近我国空间站和卫星。实践二十号卫星重约8吨,是我国最重、最先进的卫星之一,于2019年搭乘长征五号遥三运载火箭进入预定轨道。
2021年下半年一颗卫星突然靠近实践二十号卫星,经我国技术人员确认是一颗美国间谍卫星,为摆脱它二十号卫星选择“机动迁移”。美国卫星靠近我国卫星的其中一个目的是收集信号,获取有效消息,一旦得逞对中国航天将是巨大损失。
土豆想说的是,我国航天就是在美国的极力打压、封锁下成长的,这次遇到的困难不是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