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生因沉迷观看网络直播,竟在一年间给主播打赏了超45万元,父母对此十分不认可,于是要求平台退款。
按道理未成年人在网络平台消费的钱确实是可以全额退的,然而这一案情却很特殊,竟是该中学生冒充监护人后才取得的打赏权限!
如今这场扑朔迷离的案件终于迎来了终审判决,网友直呼:够公平!
这名豪掷45万给主播打赏的中学生姓刘,是一名17岁的女生,北京人;她的性格较为孤僻,学习之余不太喜欢与同学出去玩,而是喜欢窝在家里打游戏、观看网络直播。
虽然父母觉得女儿沉溺于网络并不是一件好事,但女儿在学习方面一直挺用功的,成绩还可以,因此并不担心。
万万没想到,小刘观看网络直播竟达到无比痴迷的地步,她十分欣赏一名主播,甚至每晚都要观看他的直播。
有一次,小刘发现主播在打pk,眼看就要输了,于是小刘急忙将自己的账户进行实名认证,又绑定父亲的银行卡,为主播疯狂刷礼物。
然而由于自己加入得太晚,那名主播最终并没有赢得胜利,小刘感到非常遗憾。
平台对于未成年人的消费是有监管的,很快平台便发现了小刘的异常消费,当即便对小刘的账号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停止了她的充值和打赏权限。
当小刘发现自己的账户被限制后顿时傻眼了,这还怎么给爱豆刷礼物呢?
然而这点小小的困难根本难不倒机智的小刘,既然未成年人不能消费,那自己变成成年人不就好了?
于是小刘趁着父母不在家,偷偷给平台打电话,冒充自己是刘同学的母亲,要求平台立刻解除限制。
工作人员听到对方是一名成年人便不疑有他,当即取消了小刘账户的消费限制。
此后,小刘多次在直播间给主播刷礼物,帮助自己的爱豆一次次取得胜利,有时刷红了眼一次性竟能消费上万元。
账户里的钱一笔一笔被女儿拿去刷礼物,粗心的父亲竟从未察觉,直到一年后,父亲才发现自己卡里少了45万,瞬间天都塌了。
查了付款记录后,父亲才发现自己的钱竟被用于直播平台刷礼物了,父亲十分生气,当即打电话责问平台乱扣费,自己从来没有在上面刷过礼物。
平台经核实后,告知父亲这笔费用是从自己女儿的账户流出的,父亲不敢相信自己乖巧的女儿竟能做出这种事情。
父亲立刻打电话给老师把正在上学的女儿叫回家,怒气冲冲地询问起了此事。
结果女儿被吓得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父亲顿感不妙,看来还真是女儿干的好事。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女儿今年才17岁,还属于未成年人,那么在网络平台的交易行为就不作数呀,于是又联系了平台的工作人员要求退费,不料工作人员却表示刘同学冒充其监护人才解除了消费限制,平台已经履行了合理的审核和监管义务,这种情况是无法退费的。
父亲认为,平台仅凭一通电话就草率地认定对方是成年人,就轻易地解除了全部限制措施,这就是所谓的合理的审核吗?于是一怒之下把平台起诉至法院,要求将女儿打赏的45万元全额退费。
平台却坚称此前已经对刘同学的账户进行限制措施,自己已经尽到了审核和监管的义务,由于刘同学冒充监护人才导致后续的大额消费,应与平台无关才对。
对此一审法院认为三方均存在过失,刘同学作为未成年人,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充值和打赏行为是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产生,同时事后父母又拒绝追认,因此这笔交易理应无效。
平台虽也有审核的行为,却只是流于形式,仅凭一个电话便取消了刘同学的消费限制,未尽到严格审查的职责;
刘同学沉迷于网络直播打赏,并且冒充自己的母亲与平台沟通,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刘同学的父母犯有两个错误,首先对个人的财产管理不当,不仅让女儿可以轻易绑定自己的银行卡,而且竟然在女儿消费了一年后才发现;其次未能对孩子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监督,使女儿树立了不当的金钱价值观,也有一定的责任。
综合各方的过错程度,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平台退还小刘24万元。
对一审判决的结果小刘父母和平台均表示不认可,于是继续提起上诉,然而北京四中院认为一审判决合理,三方均存在过错,因此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对此,网友们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打赏害了不知多少家庭,应该从根上做起,关闭主播打赏;有人却持不同意见,认为打赏是个人意愿,又没有人逼着你去打赏,自己管不住孩子不要怪别人。
在直播中打赏其实等同于赠与财物,自愿赠与财物又有什么错呢,错的是打赏的人,是否在合理的运用打赏。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平台不该退钱,17岁已经成年了,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如果不上学的话这个年纪都应该出来打工了,而且打赏不仅需要绑定银行卡,而且还需要知道密码,就算不把钱花在这上面,也会花在别的事情上。
这种说法不做提倡,因为按法律法规18岁以下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是没有权限在平台进行打赏行为的。
也有网友认为应该管一管直播平台的打赏,毕竟避免不了未成年人刷到,未成年人刷到就很容易出现此类问题。
结语
刘同学私自用父亲银行卡打赏,甚至冒充监护人;平台的监管又流于形式;刘同学的父母既没有把财物保管好,又没有教育好女儿。
三方均有过错,无论哪一环节能做好的话都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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