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强奸13岁幼女岂能双开了事?
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保护弱者是人类的本性,若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弱者得不到保障,任意被欺凌,那无非这个国家和民族还是处于野蛮的社会,与文明是不挂钩的。
对于中国现阶段社会来,幼女频遭强奸的新闻屡见报端,为什么这些强奸犯敢侵犯幼女,一则这些遭侵犯的幼女,多半来自普通的家庭,而侵犯者则大多数是在社会上有头有脸之人,别看他们生存在当代,骨子里依然还流着封建社会“当老爷”的血液,若我们现代文明社会,面对这样的丑行,而无可奈何,无疑是可悲的。
其实,诸君应该知道,之所以强奸幼女的丑闻频出,那是因为我们的法律对待侵犯者太过于宽容,从某种程度来讲,有纵容之嫌疑,当一个人犯下的罪恶,让他们感觉到惩罚与犯下的罪恶不成正比的时候,那么必定会有很多人铤而走险,而这些侵犯幼女的罪犯,何尝不是如此呢?
对于强奸幼女,在任何时代都是以极刑处理,但在我们这个现代文明的社会里,则判几年便了事,有的在牢房里表现“良好”,便也可减刑了,这是在纵恶;因此,加强对强奸幼女的惩罚,那便是对幼女最好的保护。因为,对这些恶棍来说,在生命面前,也会有所收敛,而若我们面对幼女被强奸,还只是罚酒三杯来了事,这是何其之可悲!
社会的恶行之所以横行,正是执法的不严而造成,最近发的一起强奸幼女案:2024年5月,事发地湖南新化县法院查明,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发,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李晓霞实施犯罪行为。另一主犯刘某某对李晓霞实施了引诱、奸淫,作案时17周岁。最终,犯罪分子均获刑,其中主犯刘某某数罪并罚获刑9年2个月,6名未成年人均判缓刑。近日,澎湃新闻从新化县权威人士处获悉,涉案的三名公职人员均被开除公职,其中一名系乡镇人大副主席,已被双开。
一个乡镇人大副主席,也参与这一起强奸幼女案,试问是不是给我党抹黑,而这样的人却高高骑在人们的头上,然后骄傲地对众人说:“我是为人民服务的”,而如今却成为强奸幼女,灭绝人性的强奸犯,性质如此恶劣,岂能只是双开免职了事呢?
对于中国的法律来说,人人都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像这样的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在封建社会,尚且还“罪加一等”,难道在我们这个现代文明社会里,公职成了一层“保护伞”吗?
诸君应该要知道,若想服众,那么任何一个人触犯了法律,皆要给予处罚,因为法律是服众于大众,而非只服务于某个阶层。
因此,对于这样一起恶劣事件,人们都在等这几个强奸幼女的公职人员,他们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若今日宽容他们,那么明日必定会有更多的幼女遭殃!
在网友有一种声音,埋怨这名13岁的幼女,不应该出入娱乐场所,她的打扮时尚,让人难以分辨;还有的说是家长管教不严造成,我不知这种声音的存在是否是在给公职人员开脱,一个幼女,因处世不深,误入岐途,但并非是你强奸的理由,若我们的社会还把强奸幼女的行为怪罪到幼女身上和家庭教育身上,显然是对强奸犯最大的宽容了。
一个幼女被众人强奸,是社会的悲剧,而面对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犯下如此滔天大罪,若不给予极刑处理,我们又有何颜面喊着“保护幼女”呢?
人性有善的一面,同样也有恶的一面;而面对欲望的时候,善的一面会被隐藏,而恶的一面便会展现出来,强奸幼女这等灭绝人性的之事,却发生在我们的公职人员身上,试问为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尚且与地痞流氓无疑,更何况是普通民众呢?
保护幼女,我们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更应该应用在实际中。因此,强奸幼女判死判的行程应该要早日实施,因为对这些社会恶棍来说,不管是公职人员,还是社会闲杂人等,在面对死刑的时候,心中方才有所怕,否则幼女的安全如何会得到保障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