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跟父骑行遭碾压,背后真相太残酷

宛筠评趣事 2024-08-22 14:09:11

心存侥幸,必有不幸。

近日,河北保定一父亲带着孩子超速骑行,途中孩子不慎摔倒,遭对面车辆卷进了车轮,不幸碾压身亡。

事后,涉事司机被警方刑拘。

事故遭到曝光后,有人大骂父亲,有人大骂事故车主。

这件悲剧发生,到底应该由谁担责呢?

01

小孩才11岁,被父亲带着违规骑进机动车道,当时,车子跑得超快,码表时速超过了37公里。

两人并排骑行,小孩在外侧,随时被旁边的汽车撞倒的危险,但他父亲却疏忽大意。

不一会儿,孩子疑似与车队中的一辆车产生刮擦碰撞,摔倒了,头部摔过了对面的机动车道。

孩子父亲意识到出事了,才减速停下来,跪在地上呼喊:“‘球球’,你别吓我,坚持住,一定坚持住啊!”

对面车道有一辆小汽车驶了过来,车主减速早已来不及,直接从男孩头上碾压了过去,顿时男孩气绝身亡,流出了一大滩血迹。

男孩个子很小,混在一群体力旺盛的成年人车队里,显然跟不上。

他的父亲在前面冲的飞快,孩子在后面狂追,他一边奋力蹬车,一边冲前方飞速的父亲大喊“慢点儿”。

也许,这时若他的父亲减速,孩子也减速,不幸就不会发生。

然而,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车速太快,他的父亲听不到呼救,也不愿意理会。

这时码表数值显示车速36.9。

如此快的车速,孩子对车子的控制力显然不足,出现突发状况,几乎没法立即反应过来。

当时涉事汽车时速在52公里左右,孩子摔倒后,他都来不及减速,应对这种突发状况。

司机发现了异样,立即下车查看状况,一下车便被被骑行队的人一顿臭骂。

有人说“车开那么快干嘛”,还有人愤愤不平地让他跪下。

后续司机被送进了看守所,现场孩子父亲跪地大哭,口里还一直喊着孩子的名字,让他“坚持住”。

但孩子还是没能坚持住,不幸离世了。

02

悲剧已经发生,父亲哭得再凄惨也没用,眼泪解决不了问题。

孩子的父亲太大意了,他从没想过公路骑行的危险性,也没想过孩子太小,不能带他上路。

为了炫耀,他还晒了很多带孩子骑行的照片,很多人留言劝他:“孩子太小了,不适合在公路骑行。”

他没听劝,继续我行我素,还把那些人怼了一遍。

父子两人跟团骑行三四年,在朋友圈和社交媒体上还得到了很多关注。

流量大了,粉丝多了,父子还做了网红,他更舍不得放弃骑行和炫耀。

如果他听了大家的话,不再带孩子上路,或许救了孩子一命。

而一个人没尝过教训的时候,总以为疾病和死亡只会光顾别人。

事故发生了,涉事司机被警方带回去接受调查,很多人替他鸣不平。

对于涉事司机来说,当时车子避让不及,悲剧不可避免,很明显是一场无妄之灾。

而孩子父亲也不能说责任可以撇得干干净净。

03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孩子的不幸离世引起了大家对他父亲的谴责和网暴。

毕竟,父亲不该带着11岁的孩子违规骑行,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而且,父亲毫无安全意识,两人并排骑行还让孩子在外侧,这样相当危险了。

如果父亲对孩子稍微多一些关爱,就应该让孩子骑在内侧,护着他。

而不是任由危险的降临。

他不该带孩子参加团骑,不仅超速行驶,还不要命地骑在机动车道。

他的这一番几乎不要命的骚操作,带走了孩子的生命,亲手酿成了悲剧。

本来大家一边倒的指责孩子父亲,没想到事情又来了一个大反转。

没过多久,媒体又报道了那条公路还没未工,也没验收,更没有通车。

但是,那条路上,每天车来车往,所以,无论是大小汽车,还是自行车全都开了进去。

他们都默认这是一条已经在使用的公路。

假若该路段未开通属实,那么,涉事司机确实应该追责,他不应违规开进去。

按照《公路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公路不得交付使用。

这条公路的工程负责人和当地交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也没做好管理警示工作。

最起码他们要提醒路人禁止通行,禁止驶入。

但这一切都没做,他们存在一些连带责任。

无论如何,孩子父亲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还有骑行队的队长,允许未满12岁的孩子加入骑行队,却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他们太不靠谱,心太大,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对风险的预判能力。

显然,他们无视法律,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交通安全意识。

结语

人教人怎么都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了。

所以,狂妄之人必定遭殃,不合格的父亲毁了自己的孩子。

不要心存侥幸,熟悉交通规则,保护自己,不伤害他人,是我们应有的责任。

人生没有意外,所谓的幸运,不过是还未被证实的侥幸。

希望法律给出公平公正的结果,警醒大家吸取教训,遵守交规,珍惜生命。

作者|鱼籽酱·Eva



1 阅读:1569
评论列表
  • 问花 11
    2024-08-25 17:40

    大家都是违规进入的道路,这一点大家的法律责任应该是一样的。男孩摔倒滑向对向车道被正常行驶的车辆碾压致死,这应该是一场意外,但造成意外事件的人是男孩,司机承担刑事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这起事件如果认定非交通事故,那么男孩的父亲、骑行的组织者才是真正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人!

    37度的温暖 回复:
    你家没通网络?不会自己去查?法盲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不长脑子。
    问花 回复: 37度的温暖
    我家没网络这个你都猜到了,你好聪明哦,真棒!
  • 舒一 10
    2024-08-25 10:49

    这个故事的结局,正在向一个错误的方向滑落。 如果仅因为该路段尚未验收交付,就不适用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程序。 无限增加了驾驶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未知风险。即便你“遵守交通规则”,却不适用规则。

    舒一 回复:
    有两个观点:1,虽说还路段尚未验收交付,但路口并没有封闭,也没有路牌提示该路段因未验收交付而禁止通行。一般人不知道。只能视为普通道路。道路标识,画线清楚,齐备。与普通道路无异。 2,如果非要说未验收交付,因此即便不知道而误入。那也是双方均进入了不该进入的区域。从事故画面来看,轿车无责。
    37度的温暖 回复: 舒一
    谁告诉你没有禁行标志?网络上铺天盖地的照片,那么明显的禁行标志,到你嘴里就变成了没有?你给拆除了?交通法明文规定,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上发生的事故,而道路不包括未开通的路段,所以在未开通的路段发生的事故,不是交通事故,责任也不是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去给自己普普法吧。
  • 2024-08-24 09:19

    为什么拘押客车司机,路的两头有路障🚧🚧🚧🚧🚧禁止🚫车辆行驶吗?如果没有就是可以行驶。孩子父亲和骑行组织者为什么不抓,各种证据指正他们都违法。这种法律是公正的吗?还是在为某些人变通。

  • HCJ 3
    2024-08-25 17:47

    首先这不是一起刑事案件,然后男宝宝父亲应该负全责!

  • 2024-08-24 17:40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 2024-08-24 16:18

    反正汽车司机背锅了,父亲及组织者毫无责任

  • 2024-08-25 18:32

    自行车骑时速37公里摔倒,即使不被压到,也是重伤,父亲和领队都有重大失误

宛筠评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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