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在江苏泰州的一处河道旁,一群钓鱼佬议论纷纷,原来他们又“钓”到了令人震惊的东西。
只见一个钓鱼佬指着河面说:“然后我们两个就过去拉(箱子),才要到跟前我就看到红头苍蝇。我说这不是好东西。再以后轻轻撬开一看,看见里面像人家猪肚子胀开的样子,鼓鼓的,味道更加不能闻。”
周围的人也嗅到空气中的奇怪气味,七嘴八舌地叫嚷着:“肯定不是个好东西,快报警!快报警!”
很快警方赶到案发现场,只见河面上飘着一只长约两米的蓝色大铁箱子。
打开铁箱后,围观的人发出一阵惊呼,箱子里竟然是一具蜷缩着的高度腐败的女尸。
由于浸泡时间过长,女尸已经呈现“巨人观”状。颜面肿大、眼球突出、嘴唇变大且外翻,胸腹隆起,皮肤也呈现污绿色……
胆小人的不敢直视,还有的忍不住跑到一旁呕吐,更多的则是发出一片唏嘘。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就在警方把女尸拉出铁箱时,竟发现在尸体下面,还有一个已足月成形的胎儿。
众人看了更加气愤无比:“谁这么缺德?一尸两命呀!”
由于案件极为恶劣,警方不敢怠慢,在发现女尸的当天下午,泰州姜堰两地就成立了专案组,共同展开侦查工作。
一、
经过法医进一步解剖,结果显示死者系一年轻女性,年龄在26岁左右;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凶器正是缠绕于颈部的电源线。
由于在河水中浸泡时间太长,尸体已高度腐败,手足的皮肤已经成手套和袜状脱落,根本无法提取到完整的指纹,再加上女尸面目全非难以辨认,因此一时间无法确定死者身份。
至于女尸裆部的胎儿,法医推断死亡时胎龄约为7个月,重量超过2.5公斤。
法医说:“孩子如果这时候生下来,完全有可能存活。”
至此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由感情纠纷而引起的情杀案件,随即展开了更为详尽的调查。
警方在对案发现场经过反复勘查后,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但就在他们排查河道上方的高速公路时,却有了一个新发现。
在高速路的某段,有一处大桥扶手的油漆有剥落的情况,好像是被什么硬物剐蹭掉的,而且痕迹还非常新。
由此警方推断,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驾驶车辆经过此地,临时起意停车抛尸后离去。
于是专案组确定了两个侦查方向:一是通过死者身份寻找尸源;二是通过运输车辆寻找凶手。
在一般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对尸体的处理都是“远抛近埋”,根据这一现象,专案组大胆推断:死者和凶手极有可能不是本地人。
但为了以防万一,警方还是对案发地周边进行了大规模的摸排工作。
经过一个多月的筛网式排查,最终确定死者确实是外地人。
由于尸体被浸泡太久,无法用肉眼进行辨别,再加上铁箱内没有任何能证明其身份的物品,这对母子的身份一时间成了谜。
专案组分析,通过姜堰地区的高速路只有这一条,既然凶手上了高速,说明距离不会太近,也不可能非常遥远。由此分析,凶手可能来自苏南地区,但他在哪个高速口下去则无法确定。
于是警方调取了当月所有的高速监控数据,对经过抛尸地点的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排查。
他们很快遇到一个难题:由于当地日均车流量多达几十万辆,能塞进铁箱子的车型又多得数不胜数;再加上抛尸的时间是晚上,监控的画面非常模糊,以车找人犹如大海捞针,因此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停滞。
与此同时,法医的工作也遇到很大困难:由于死者被封闭在密闭的铁箱中,在水中浸泡多日导致面目全非,且尸体倍速腐败,全身的表皮都已经脱落,根本提取不到指纹。
为了确定死者的身份,专案组特意请来画像专家,根据颅骨对被害人生前的相貌进行还原;再根据现场所有的证物,向全国派出所发出协查通报;并将受害人的DNA信息,在全国数据库中进行比对,甄别了全国的失踪人员和可疑的犯罪嫌疑人。
尽管他们发出了八万多条协查信息,收到反馈的相关信息也多达十几万条,却没有一条有用的,自始至终都一无所获,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二、
没想到这一僵就僵了12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刑侦技术也比当年有了很大提升。
各级专家重新对此案进行指导,对尸体的指纹修复比对进行技术攻坚,并利用国际上最先进的技术,通过大数据进行检索创新比对。
最终指纹比对成功,确认死者是安徽枞阳的汪某某。
这下侦查员高兴了,心想:这下稳了,肯定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专案组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到汪某某的户籍地安徽枞阳进行查证;另一路到死者生前的工作地江苏无锡进行调查走访。
但在其老家,警方发现家中只有一个90多岁的老父亲,齿脱发白、耳聋眼花,一问三不知;还好警方打听到死者还有两个哥哥在江苏丹阳打工。
于是警方转战丹阳,专案组成员很快与死者哥哥取得了联系,但他们的回答却大大出乎警方预料。
在警方询问汪某某的信息时,她哥哥淡定地说:“我妹妹早在2008年就因为宫外孕大出血去世了。”
原来他们早就知道妹妹已经不在人间,那为什么不报警?又是谁告诉他们汪某某死于宫外孕大出血?
鉴于死者哥哥的说法与死者被杀是相悖的,警方推断:谁告诉他们汪某某是宫外孕大出血死亡的,谁很大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于是专案组立即联系汪某某哥哥,告诉他待在原地不要动,他们立刻赶往丹阳与其面谈。
可就在他们快要到达丹阳时,突然发生了意外情况。
死者哥哥打电话对警察说:“你们不要过来了,我们也没空。我妹妹反正死掉了,你来找我们也没用,我们也不清楚具体情况。”
这叫什么话?自己的妹妹死于非命,哥哥竟然漠不关心?
这通诡异的电话让侦查员顿生疑惑:自己的亲妹妹离奇死亡,哥哥却如此抵触警方的调查,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很快,侦查员找到了汪某某的两个哥哥,面对警方的询问,他们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只是一直重复说着,听别人说妹妹已经死了,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直到警方把他们带回派出所,他们才无奈地说出了一个人。
警察:“说说死者的情况,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听人说是难产死的。”一个哥哥嗫嚅道。
“那你有没有见到尸体?”
“没有。”
“有没有医院的诊断证明?”
“没有。”
“没见到尸体和医院证明,你怎么知道她是宫外孕大出血死的?”
“我,我是听一个姓吴的讲的。”
对两个哥哥分别进行询问后,警方都得到了同一个答案,那就是妹妹的死因是从一个吴姓男子口中说出的。
由此警方推断,这个吴姓男子与此案关系重大,于是依法传唤了他。
开始这个吴某到了派出所并不配合,始终不肯承认他与汪某某相识。
三、
被害人汪某某在无锡的一家洗头房研究“软件硬化相关工程”,期间与无锡惠山来的吴某相识,几次“深入交流”后,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据吴某交代,汪某某对他说,自己在老家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丈夫脾气暴躁,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就对她拳打脚踢,自己受不了频繁的家暴,这才离家出走。
到了无锡后,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好久都没找到工作,万不得已来到一家洗头房,老板看她长得有几份姿色,“好心”收留了她,并叫她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
“我这也是没办法,还好遇到了你。”汪某某对吴某说,并说自己已经爱上了他。
精虫上脑的吴某哪顾得了许多,一来二去的,两人日渐情浓,竟搬到一起同居起来。
汪某某也把洗头房的工作辞了,安心住进吴某为她准备的爱巢。
两人同居后,汪某某还曾把这个吴某带到丹阳见过两位哥哥。
据汪某某哥哥回忆,他们听其他老乡讲她妹妹怀孕了,但是哥俩一直联系不上妹妹,打她和吴某的电话总是没人接。
蹊跷的是,那年春节汪某某也没回老家过年,而往年她总是早早回乡并给家人准备好多礼物。哥哥们觉得妹妹今年似乎有点不正常,于是在年后两人结伴去江苏无锡寻找。
可他们不知道妹妹家的具体地址,诺大的无锡城,他们大海捞针般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
直到某一天,他们碰巧在一间茶馆里,看到了一直和妹妹同居的吴某。
他们赶忙上前询问,吴某起初一问三不知,甚至骗他们说汪某某去外地打工了。
这个谎言很快被哥哥们识破,如果出去打工,不可能不跟家里人联系,更不可能打电话总不接。
见隐瞒不过,吴某这才道出实情,他说汪某某确实死了,手机由他保管着。还说汪某某是因为宫外孕导致大出血,抢救不及时死掉的。
他说:“事发那天只有汪某某一个人在家,突然大出血;而我一直在忙,所以没接到她的求助电话。等回家发现时,她人都已经冰凉了,我也只好草草将尸体火化。”
对于妹妹大出血,两个哥哥并没有起疑心,因为汪某某和先前的丈夫在一起时,就曾有过一次宫外孕。
其中一个哥哥说道:“因为我妹妹以前有过宫外孕,那时他丈夫不管她,还是我拉她去的医院,医生也说这种情况很危险,非常容易死人。”
但尽管如此,吴某在没有汪某某家人的情况下,擅自将她火化,兄弟俩就没有怀疑过吗?
面对警察的询问,两个哥哥说:“但凡当时自己有一点怀疑都会报警,但那时自己根本就没怀疑。”
至于火化尸体需要派出所证明,吴某给出的解释是:他派出所里“有人”。
四、
可就算是这样,在见到妹妹惨死的情景后,哥俩又为何再三推脱不愿帮助警方调查呢?
很显然,兄弟俩还是说了假话。
警察问:“作为死者最亲近的人,你们为什么要帮吴某隐瞒事实?”
在侦查员的反复追问下,哥俩终于承认,当年他们曾收过吴某的好处。
12年前,兄弟俩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就找到吴某谈判。
当时吴某表示,只要他们愿意帮忙忘掉真相,他愿意补偿10万块给兄弟俩分掉。
吴某花言巧语地说:“人死不能复生,你家里还有年迈的老父亲,这十万块,就当是给老人家的养老钱。”
兄弟俩想都没想,拿了钱就回老家了。
在金钱面前,兄妹之情又算得了什么?反正人死不能复活,从那以后哥俩与吴某就再也没联系过。
看来真凶就是吴某无疑,专案组对吴某展开了全面调查。
很快他们发现,吴某名下恰巧有一辆红色卡车。更巧的是,这辆车在案发时曾出现在抛尸地点。
监控视频清楚显示,晚上,吴某驾驶着红色卡车从无锡上的高速,一直到姜堰地区下了高速;然后立马再上高速,回到了无锡的惠山。
种种迹象都说明,就是吴某驾车在高速公路抛尸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立即组织人员,对身在无锡惠山的吴某展开抓捕。
起初吴某一问三不知装疯卖傻,他认为这么多年了警方没有找到他,这个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随后面对种种铁证,吴某只好老实供认了杀害汪某某并抛尸的犯罪事实。
警方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让他对曾经的恋人和自己未出世的孩子下此狠手?
原来当年的吴某是一名火车司机,和汪某某同居时他是已婚状态。
吴某经常光顾汪某某所在的洗头房,一来二去就动了心,很快两人就坠入了爱河。
为了更好地厮守,吴某给汪某某置办了一间“爱巢”。
更可笑的是,为了方便在两个家中游走,吴某为汪某某租的房子,竟然是在自家所在的小区里。白天两人在小屋里恩爱,到了晚上吴某再若无其事的回自己的家。
那时他每月都会给汪某某一些生活费,生活也一度很甜蜜,纵想齐人之福的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向乖巧听话的汪某某,有一天竟突然对他发难。
原来汪某某怀孕已经七个月了,而且她执意要生下孩子。当时两人同居也两年多了,为了给未来的孩子一个名份,她不再满足做“金丝雀”。
仗着吴某对她的宠爱,汪某某曾几次要求吴某离婚娶她,吴某每次总是回答得含含糊糊,没说娶,也没说不娶。
汪某某眼看自己的肚子越来越大,她觉得不能再等了,吴某必须给她个交代。
五、
这天等吴某来到“爱巢”后,汪某某软硬兼施,不断施压催促吴某离婚,两人为此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乃至扭打。
可不管汪某某如何吵闹,吴某就是坚决不同意。
汪某某咬牙切齿地威胁吴某,如果不离婚,她就直接去找他老婆摊牌:“总之我没好日子过,谁也别想有好日子过!”
听到这番话,吴某气急败坏,他不允许有人破坏他的原生家庭。
两人又大吵起来,吵着吵着,失去理智的吴某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根电线,套在了汪某某的脖子上……
吴某说:“汪某某最爱的颜色就是蓝色,所以第二天,我找到一家铝合金门窗店,做了一个蓝色铁笼子,把她装了进去。当天晚上我开车行驶到泰州市姜堰区路段时,将铁笼子抛了下去。”
至此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
而且吴某事后的做法也证明他最爱的还是原生家庭:为了不影响到结发妻子和孩子,在抛尸的第二天,吴某就跟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净身离开了自己的家。
吴某说:“其实当时我就后悔了,而且过后我还经常做噩梦。”
原来这么多年,他每晚都会做同一个噩梦:梦里一个婴儿就骑在他的头上,不管他怎么挣扎都甩不掉。
是呀,若不是汪某某腹中怨气滔天的胎儿迟迟不愿离去,逐渐长大,带着铁笼子和母亲重见天日,只怕她们母子俩至今都还沉在水底呢。
这难道是死婴怨气未消,找父亲给母亲报仇来了?
直到被警方抓获,吴某说自己心里反而坦然了:“终于能睡个好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