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执行显威慑司法拘留促和解

北方法制报 2024-09-24 09:46:42

本报记者 广辉

当生效法律文书遭遇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时,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构建诚信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干警快速反应、重拳出击,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被执行人一直狡辩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使得案件顺利执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2019年,原告马某、被告王某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王某向马某借款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合同签署当日,马某将借款一次性转给王某。截至2021年,马某多次要求王某还款未果,因此将王某诉至新区法院。

经新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因被告王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马某于2021年向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的账户、房产及土地进行财产查询,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账户。账户被冻结后,王某主动联系了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和解,并一起来到法院签订了和解协议。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本案于2021年12月终结执行结案。

王某虽签订了和解协议,但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一直声称正在筹钱。无奈,马某于2024年4月向新区法院执行局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

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的账户、房产及土地进行查询,依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申请执行人联系了执行法官并称:“找到被执行人了,明天一起到法院。”

次日,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法院。被执行人王某表示:“我没有能力还款,现在只有5000元钱,还是向同事借来的,剩余的欠款我会慢慢偿还。”

由于被执行人此次只想偿还5000元,与欠款金额相差较大,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王某没有和解的态度和足够的诚意。

执行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无动于衷,于是,执行法官拟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得知自己即将被拘留,王某的态度立刻有了转变:“让我再试试能不能借到钱,请不要拘留我。”随后,王某开始联系亲友,最终借来了5万元钱。

看到王某有了履行义务的态度,执行法官再次做起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促使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和解协议,王某当场履行5万元,余款分期履行。

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精准施策、依法公正高效执行,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充分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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