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终将得到伸张!
终于!贵阳市一名拐卖儿童罪大案的罪犯被判死刑。
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残忍无情的人贩子,曾经拐卖了11个无辜的孩子,导致8个家庭生离死别,饱受痛苦和折磨。如今,她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第一个卖掉的孩子,是亲骨肉
余华英是一个无良的人贩子,她竟然不惜出卖自己的骨肉!她在外打工时,结识了一个比她年长20岁的已婚男人龚某良,两人为了贪图钱财,就将自己的孩子卖给了河南邯郸的人。这是她第一次卖掉自己的亲生骨肉。
从此,她和情夫龚某良就开始了疯狂的拐卖儿童的罪行。
在接下来的3年里,余华英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龚某良合作,共拐走了11名儿童,其中有3对是姐弟或兄弟。
1993年1月,他们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将6岁的小A诱拐;
同年8月,他们又在遵义将小B和小C兄弟俩诱拐;
1994年,他们在贵州省都匀市白子桥附近将小D诱拐;
1995年7月,他们在都匀市小围寨附近将小E和小F兄弟俩诱拐;
1995年冬,他们来到贵阳,将5岁的杨妞花诱拐;
1996年7月,他们又回到都匀,在西园村小河边将小H和小I姐弟俩诱拐;
同年10月,他们在贵阳市东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将小J诱拐;
随后,他们回到重庆大足,将小K诱拐。
这些可怜的孩子被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卖到了河北邯郸。
这些孩子都是几岁大的幼童,有些甚至还不会说话,有些长大后也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的。
余华英用糖果、玩具等手段骗走这些无辜的生命,将他们送到了千里之外的河北,让他们失去了亲生父母的温暖。
在余华英拐卖的11个孩子中,其中一名被拐卖的女孩就是轰动全国的杨妞花案。
1995年冬天,一对住在隔壁的男女与5岁的杨妞花熟悉后,以买毛衣签子为借口将她带走拐至河北邯郸,卖给了当地的一名聋哑男子当女儿,改名为李素燕。
幸运的是,杨妞花清晰地记得自己被拐的过程,长大后就开始了漫漫寻亲路,2021年老家的堂妹偶然看到寻亲视频,被拐26年的她终于回到了真正的家。
悲哀的是,她的父母因为忍受不了失去女儿的痛苦,先后在1997年和1998年去世。
正是回家的杨妞花指认出了人贩子余华英,帮助警方迅速将余华英抓捕归案,并且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这成为了此案的最大突破口。
庭审时,受害人家属杨妞花发言时,突然跪倒在地,哭着恳求法庭严惩余华英。
正义终于到来,余华英最终被判死刑,人贩子得到了她应有的惩罚。
令人气愤的是,她却还不知悔改,居然当庭提出上诉。
犯罪成本太低,使得人贩子作恶不断
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你会有多么心碎,你会怎么想对付那些残害无辜的人贩子?
相信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中国人都会支持对人贩子判死刑。
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对人贩子判死刑,甚至是无期徒刑都难如登天,有时候判的刑期简直是笑话,根本不能平民愤。
余华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000年,她因为拐卖儿童被抓,只关了两个月就放了。
2004年,她在云南又犯了同样的罪行,但是用了假名字,只被判了8年,后来还减刑3年,2009年就又出来了。
在她坐牢的时候,她的情夫龚某良得了癌症死了,这也算是他们的报应。
她两年时间就拐卖了46个孩子,每个孩子都能卖几万块钱,而她只需要在监狱里呆个三五年就可以重新做人。
这样的成本和收益让人发指。
而那些被拐走的孩子呢?有的可能被虐待、被剥削、被遗弃,而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呢?要承受无尽的痛苦和寻找。
这对孩子、对家庭、对社会都是巨大的伤害。
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2007年他的儿子被人贩子吴飞龙用玩具车诱拐走,14年后才找到了改名换姓的亲生儿子。
这起案件引起了全国的关注和同情,也让很多寻亲的父母和孩子看到了希望,也希望法律能对人贩子严惩不贷。
可是法律却让人失望了,检方只建议判吴飞龙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上说,“拐骗”和“拐卖”的区别决定了量刑的标准,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吴飞龙和收养人有交易行为,所以只能认定为“拐骗”。
但是对于孙海洋来说,“拐骗”和“拐卖”有什么区别呢?他失去了儿子14年,他和妻子都快要垂垂老去了。
他的女儿孙悦在社交媒体上说,这14年是爸爸的刑期,妈妈也是流血流泪过来的,也是我童年最黑暗的记忆,也再不可追回。
对父母来说,在监狱里呆着都比过这14年要好。
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人贩子毁了,而人贩子却只为了赚点钱,还觉得自己倒霉被抓住了。
五年刑期真的是太轻描淡写了。
2019年一名女子谯某某在上海火车站强行抱走一个两岁的女孩,被当场制止。
谯某某供述说,她就是因为不能生孩子,想抱别人的孩子。这明显就是拐骗的动机,如果不是被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可结果呢,次年该案在上海审理,最终判处谯某某1年6个月,理由是没有证据表明谯某某要去贩卖孩子,没有贩卖孩子的想法和动机,也无前科。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期是5年。如果犯罪未遂或者有坦白情节还能够从轻处理。
但是在人山人海的火车站都敢直接抱走孩子,这不仅对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也让所有有孩子的父母提心吊胆,胆战心惊。
如果不是被当场制止,孩子可能就会被拐卖到天涯海角,一个家庭就会崩溃,然后用尽一生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
这样的后果,难道还不够严重吗?
号称“中国第一人贩子”的陈莲香,两年时间疯狂拐卖46名儿童,这样的恶魔最后只被判了10年,后来还假释出狱了。
当警察问她:“你知不知道拐卖孩子是犯罪行为。”
陈莲香冷漠地说:“孩子没了,他们还可以再生啊。”
她根本不把孩子当作人看,只是当作赚钱的工具,而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在她眼里也不值得同情。
她不仅没有悔改,而且还极其残忍。
最后陈莲香被判拐卖儿童罪10年1个月,并处罚三千元。
图片 陈莲香是否悔改,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知道的是,她只在监狱里呆了5年,就在2016年假释出狱,并在2019年结束了自己的全部刑期。
这样的人贩子,5年时间就“洗白”了。
这样的“惩罚”无论是对失去孩子的家庭还是整个社会都是无法接受的。
犯罪门槛过低,不仅没有起到威慑作用,反而再次伤害了失去孩子家庭的感情,让无数失孤家庭感到失望,更加助长了人贩子铤而走险的苗头。
对人贩子来说,不就是三年五载吗,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在2019年在全国人大上就提出了《关于加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量刑标准的建议》。
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应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应重于绑架罪。在贩卖人口问题上应呈现“零容忍”态度,让这种家庭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