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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广东省医保局对外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可用于近亲属费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费用。
鼓励居民医保连续参保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建立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修复等待期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采写:南都记者 伍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