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公布的一起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受到广泛关注。去年增城区检察院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辖区内5家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中含有“要求20岁至45岁男性”、“女性要求已婚已育”等侵犯妇女平等就业的内容,便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本以为这是一项为民请命、保护民权的大义之举,结果该案件在网上却受到了网友们的轮番吐槽,更有很多女性也加入了吐槽大军,其核心原因便是这件看似为民请命、为女性维权的案件,实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招聘成本和女性的就业成本。许多人在就业时最烦的就是所谓的工资面议这种模棱两可的招聘要求,然而这次他们却不得不面对这种要求。检察院可以起诉并纠正企业不许这么写招聘内容,但却不能强制要求他们必须招收未婚未育的女性。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不让这样写,那就只能不把性别要求写明。原本招聘要求明确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最快招聘到工作人员,女性也可以最高效的找到合适岗位,然而此后,招聘企业和就业女性的时间成本都不得不大大增加,可谓两不讨好。可以预见,女性日后的就业前景恐将更加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