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辅警制度其实是不完善的,很多地方存在漏洞,而很多地方单位都在文件中写着参照人民警察某某制度、文件、规定,有的地方直接没有写参照人民警察相关制度进行。其实这就是制度上的漏洞、空缺造成的。
比如现在的护士条例则是全国一个版本,这就可以形成一个统一的模式管理,也同时把护士列入了事业编制,而辅警只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辅警条例,每个地方大致相同,但存在一些小的区别,比如有的规定工资参照当地平均水平,有的就没有。有的地方没限制辅警不能使用警械,有的地方就明确写着不能使用。
其实造成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还是辅警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最上层没有把辅警划为重点,而是让地方自己制定相关法规,想要辅警能够受到重视,打破现有制度的瓶颈,则需要一个契机,需要一件大事,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有效推进辅警在法治上升到国家层面。
我认为有几个方面非常有必要改进
1:出台全国统一的辅警条例。
2:编制,列入事业编制或者员额编制,以稳定这份职业,工资待遇可以保持现有不变或者在财政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提高。
3:适当增加权限,比如辅警可以在没有民警的情况下可以独立巡逻。对任何违法行为贴出告知单,是否处罚还是由所在单位决定。可以使用警械等。
只有稳定了,辅警才能更好的工作,才能加强辅警队伍的稳定性,才能减小工作中受到的各种阻力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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