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大案:“变态色魔”王万明,他的荒淫无耻,比你想的更恶劣

浩舞默话 2025-03-22 17:59:57

994年,西安爆发惊天大案,一名“变态色魔”犯下了几十起奸杀案,连续侵犯并杀戮了二十一位女性受害人。

凶手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他不但屡次奸尸,甚至还割走了几名被害人的身体器官。

由于当时我国的刑侦技术还比较粗糙,这桩连环奸杀案迟迟未能告破。

直到四年以后,在西安警方的不懈努力下,这位“变态狂魔”终于落入了法网。

警方是如何将凶手逮捕归案的?他又是怎样一步步走向不归路,成为奸杀凶手的呢?

1.逮捕“变态狂魔”

在这一系列奸杀案爆发的当年,西安警方进行侦破工作的最大突破口,是一位幸存女性提供的线索。

这位名叫小青的幸存者,是郊区工厂的职员,她在上完夜班骑车回家时,猛地被凶手拖入了附近僻巷。

凶手一手死死捏着小青的脖颈,一手实施猥亵,想要杀死并侵犯她。

小青曾经当过市级运动员,身手比一般女性要好上不少,她趁着凶手没有防备,朝着他的下体猛踹过去。

凶手猝不及防,因痛蹲下了身,小青这才得以逃出生天。

虽然当时已是深夜,但小青还是借助道边的路灯,依稀看清了凶手的样貌。他是一个三十岁以上的中年男子,身材矮小瘦削,小眼睛,尖下巴。

靠着这些难得的线索,西安警方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地毯式排查”。

由于这桩连环奸杀案已经轰动全国,因此警方的侦破活动,都被各路媒体详尽报道了一番。

也许就是因为动静实在是太大了,故而打草惊蛇,凶手为了暂避风头,再也没有露面。

这下子,警方的调查便陷入了困顿,该案成为了系列悬案。一转眼四年过去了,凶手还是没能落网,可西安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希望,一直在竭尽全力进行追凶。

终于,在1998年末,新的线索出现了:某天夜里,市区派出所接到了一名姓贾的女性紧急报警。

贾女士在当天晚上,被一名矮个儿中年男子袭击,对方意欲进行侵犯,幸亏贾女士跑得快才没有被伤害。

警方对比贾女士描述的凶手体貌特征,认定此人极有可能是四年之前犯下连环奸杀案的那个“变态色魔”。

专案组立即展开特别行动,连夜全程搜捕追凶,终于在一处人迹罕至的街头将凶犯逮了一个正着。

凶手落网之后,警方请来当年的幸存者小青进行指认,确定了他就是“变态色魔”无疑。

调查人员又在其家中找到了血衣、被害人残肢等证物,凶手无从抵赖,只得将全部犯罪事实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了。

2.走上犯罪道路

凶手名叫王万明,出生于东北一户工薪家庭,很小的时候就和一群地痞无赖鬼混。

中学辍学之后,王万明开始跟着狐朋狗友们,干起了小偷小摸的勾当。在一次潜入店铺偷电视机被捕之后,王万明及其同伙,被扭送到了少管所。

为期两年的“劳改”,并没有让王万明改恶从善,他重获自由之后变本加厉,成为了当地的一个惯偷。

1978年,王万明潜入市区里一家单位的职工宿舍偷盗,得手之后发现,室内床上躺着一位午睡的女职员。

看到这位女职员,王万明起了“劫色”的念头。

他扑上床意欲施暴,惊醒了对方,女职员吓了一跳,大声呼喊。王万明怕她叫来人把自己逮个正着,情急之下抄起门角的一方砖头,砸向了女职员。

好巧不巧,这方砖头正正地砸中了女职员的后脑勺,她当场毙命。王万明见状大惊失色,连忙逃离现场,回家躲了起来。

由于当年的刑侦技术水平限制,这起案件未能及时告破。王万明因为自己是“漏网之鱼”而洋洋得意,行事更加放肆。

1979年,他又因为盗窃罪被捕入狱。

出狱之后,王万明感觉自己在东北老家混不下去了,打算找机会去外地定居。

他偶然结识了一位住在西安、家境殷实的中年女子,便展开了“猛烈追求”。

该女子被王万明说动了心,与他成婚,两人婚后一起定居于西安。

好不容易成了家的王万明,并没有改邪归正,他到了新地方,还继续着偷窃的“旧营生”。就在1982年,年过三旬的王万明“梅开三度”,又被西安警局逮捕了。

这一次,由于王万明偷窃的赃款数额较大,他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妻子看清了王万明的真实面目,果断选择了离婚。

出狱之后的王万明孑然一身,恶向胆边生,决定实施严重犯罪以此“报复社会”。

3.连环奸杀案件

王万明本就是个好色之徒,他计划进行的罪案,也正是强奸案。1990年末,王万明开始了第一次行动。他夜半三更在路边晃悠寻找目标,很快便盯上了“猎物”。

这个受害人,是一位姓钟的年轻女性。那一晚,她和男友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外出消遣,结果不幸遇到了准备作案的王万明。

她被王万明绑架到了郊区的小树林里,王万明残忍强奸了她,为防止她呼救,还全程捂住口鼻。

强奸结束之后,受害人窒息而亡,早就杀过人的王万明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直接将赤身裸体的尸身抛弃到林地了事。

警方发现尸体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好几天,犯罪痕迹基本上都模糊掉了。由于缺乏线索,此案在当时没能告破。

一举得手的王万明,内心的邪恶一面愈加膨胀,他还由于这次犯罪,迷恋上了“奸杀”的刺激感觉。

此后王万明一直作案,1994年是他的犯案“高峰期”,共计出手了数十次。

惨死在他手下的女性受害人多达二十一名,除了前文提到的小青,没有一个幸存者。

随着作案越来越频繁,王万明的手段,也越来越令人作呕了。

他不但对受害人先奸后杀,甚至还多次故意奸尸,有的时候还割掉尸身的双乳“留作纪念”。

还有一次他因为体力耗尽,再加上觉得“刺激”,竟然和受辱而亡的受害人遗体,同床共枕了整整一夜。

王万明的暴行越积累越多,西安警方对他的追捕,也越来越紧迫。

眼看着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专案组百折不挠地寻凶,王万明决定暂且蛰伏起来。

整整四年,王万明因为怕被逮捕,没有继续犯罪。

直到1998年,他觉得风头过去了,再度出手。

这一回,也许是老天爷都看不下去王万明作恶了,他扑了一个空,被选为“猎物”的贾女士成功逃离险境。

幸存者小青、贾女士的指认,以及警方搜查到的实物证据,彻底确认了王万明连环奸杀凶手的身份。

1990年四月,王万明被执行枪决,真可谓是大快人心。

这位“变态狂魔”为非作歹多年,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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