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5 日,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某国有餐饮公司人事总监吕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30 万元。此判决牵出了一起历时 8 年的国企内部腐败案件。
2014 年底,吕某入职该公司,担任办公室领班。自 2015 年 12 月始,她凭借职务之便,洞察工资审核之漏洞,以瞒天过海之手段,先是将父亲之名及银行卡卡号编入员工众多的门店工资表,而后又添入母亲之名,每隔数月更换门店虚增父母姓名以套取工资,金额由最初的每月 1000 元渐次攀升至 9000 元。
2024 年 6 月,公司会计余某察觉异常并上报领导,吕某的贪污行径方才昭然若揭。截至案发,吕某累计套取公款 125 万余元。吕某之行为严重悖离职业道德与法律规范,侵害了公共利益。
身为国企人员,她本应保障国有资产得以安全合理运用,却利用公司工资审核各级负责人审查不力、门店上报考勤缺失证明文件、员工流动频繁难以核查等疏漏,突破个人诚信底线,亦暴露出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缺陷。
此类事件绝非个例。近年来,国企腐败问题屡见不鲜,诸如“近亲繁殖”现象,少数国企领导任人唯亲,大搞裙带关系和“小圈子”,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用钱“一支笔”,影响企业运营发展,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由吕某一案可见,国企于内部控制方面存有较大问题。现存制度未能有力遏制权力滥用,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国有企业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为挪用侵占,吕某便是通过伪造考勤和编造名单套取资金。
为应对上述问题,国家及地方施行了诸多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构建问责长效机制,提升国有资本监管效能,加强案例总结和警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各地亦积极探索,如浙江省推进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以提升治理能力,上海市制定国资国企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优化资源配置。不少地方还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强化外部审计和社会监督。
这起案件带来了多方面启示。首先,需强化国企内部管理,构建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对工资审核等关键环节严格把控。其次,重视企业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