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国第一个被执行的女明星是谁么?
她曾红遍大江南北,却因贪念走上歪路,最后被判处死刑!
行刑前,她还不知悔改,扬言“我不服”!
那么,她究竟是谁?在她身上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
在湖北黄石的那个小角落里,有一个不起眼的工人家庭,1955年,一个注定要掀起风波的女孩程春莲出生了。
她的童年,真的是有点惨,家里穷得叮当响,连顿饱饭都吃不上,这也让小春莲心里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挣大钱,改变这该死的命运。
终于,在她16岁那年,凭借着老天爷赏饭吃的漂亮脸蛋和魔鬼身材,程春莲被黄石歌舞团一眼相中,从此开始了她璀璨的艺术人生。
闪耀舞台的辉煌在黄石歌舞团那会儿,程春莲可是拼了老命地练功,一天到晚汗流浃背,就为了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
终于,机会来了,她运气好到爆,在一次瞎猫碰上死耗子的机会中,被导演挑中,成了歌舞剧《刘三姐》的女一号。
她一上台,那歌声、那妖娆的舞姿,把观众们迷得是七荤八素,名声就跟坐了火箭似的,一下就窜上天了,成了黄石城里的大红人。
但程春莲心里清楚,光有名还不够,她想要的是实打实的票子。
她对钱的渴望,就像是饿了几天的狼,眼睛都绿了。
慢慢地,她对艺术的热爱被金钱的诱惑给盖过去了,心里想的都是怎么才能搞到更多的钱。
走向歧途的抉择在那个改革开放的大时代,程春莲不想只在歌舞团里蹦跶了,她一心想着下海捞金。
一咬牙一跺脚,她离开了歌舞团,投身那波涛汹涌的商海去了。她先是跳进了美尔雅服饰公司,接着又攀上了石油部门的高枝,凭着那张迷死人的脸蛋和之前攒下的名气,是左右逢源,一步步往那犯罪的黑暗深处走。
程春莲和那个梁某,俩人一见如故,就像是前世修来的缘分,一拍即合,开始了他们那见不得人的买卖。
他俩干的勾当,可不是什么小打小闹,那是倒卖石油的大买卖!
那油,一桶桶的就跟不要钱似的,哗啦啦地流进了她俩的口袋。程春莲那个贪心真是没法儿说,眼看着那钱就越滚越多,最后滚成了一个吓死人的数字76.75万元!
在那个年代,这可是一笔能让人眼珠子都瞪出来的巨款!
程春莲这是铁了心要走歪路,一门心思就想着怎么把国家的油变成自己口袋里的真金白银。她那心思,早就歪到了姥姥家,啥法律法规,啥道德底线,在她眼里都是浮云,只有钱才是硬道理。
这一路下来,程春莲是越走越偏,越走越黑,直奔那犯罪的深渊,一点儿回头的意思都没有。
法律的严惩1989年,程春莲那点见不得人的勾当终于捂不住了,被抖落了个底朝天,她被警察叔叔给逮了个正着。
面对一桩桩一件件板上钉钉的证据,这姐们儿还死鸭子嘴硬,愣是咬死了不认账,甚至在法庭上扯着嗓子喊“不公平”。
但咱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的审判哪能让她逃了?
到了1992年,程春莲的好日子算是彻底到头了,法院一纸判决,给她判了个死刑。
她这一判,可真是创了纪录,成了咱们国家第一个被拉出去枪毙的女明星。
程春莲这一辈子,可谓是经历了从云端跌落到泥潭的巨大转变,从舞台上那个闪瞎人眼的明星,到牢里那个灰头土脸的囚犯,这剧情翻转得让人下巴都掉地上了。
她的故事,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提醒所有人,在拼命追求票子、房子的路上,可别忘了还有个叫道德底线的东西在。
在金钱和权力这两把大钩子面前,得有那个定力,控制好自己,不忘初心,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别让欲望冲昏了头,珍惜那些辛辛苦苦挣来的好日子。别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那就真的一江春水向东流,悔不当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