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言若发现,不少非法网贷又有点“死灰复燃”的苗头,
紧随非法网贷的是非法催收。
这不,就有催收胆大包天,竟然用软暴力催收派出所😲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软暴力催收辅警,恶意占用报警线路
老赵的公司是从事网络贷款催收业务的,在对某派出所的辅警进行电话催收时,竟然恶意占用报警电话线路,骚扰办公电话19个小时,甚至威胁用电话“轰炸”该公安局分局旗下的20多个派出所的值班室电话。
老赵的行为造成了多个派出所单位和个人无法正常生活,经过调查,老赵的公司在进行催收时,经常使用群呼、轰炸软件发短信等“软暴力”手段,对欠款老哥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进行滋扰、言语辱骂、威胁、恐吓,被害人多达700余人。
众多被骚扰人员因此产生恐惧心理,导致家庭矛盾,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02
法院判决:软暴力催收构成犯罪!
看完催收的行为,言若真是一愣一愣的,居然敢大言不惭威胁公安局。
最终呢,这个案子由所属公安局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院认为老赵等人的“软暴力”催收行为已经超过法律允许的合理限度,属于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应当被刑事处罚。
最终判决老赵有期徒刑七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其他41名老赵公司下的催收人员,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或并处罚金。
03
非法催收构成寻衅滋事罪!
前几年,“高利贷”、“套路贷”横行网络,在巨大的利益的背后,当然少不了暴力催收的影子。
欠款老哥们一旦违约或者“被违约”,放贷公司便会采取各种方式催收,对老哥甚至其亲朋好友进行暴力催收。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后增加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1、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像曝光欠款老哥的通讯录、泄露他人隐私,或者是跟踪、骚扰、上门恐吓欠款人,这些行为都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