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一20岁女子因高烧到诊所就医欲打点滴,因为快下班了,医生让护士就给该女子打了屁股针观察,过了一个小时左右,还没有退烧,医生又让该女子吃了两包尼美舒利颗粒,大概几分钟时间该女子就开始抽搐,就又打了一针,后面又打了一个加强针,很快人就没了。
药物反应过敏还是器官衰竭?目前还在调查。
家人索要赔偿100万,不知是如何算出来?难带女子被庸医害死就值100万?不是应该先弄清问题,再追究责任,最后才提赔偿金吗?
而且事情的主导应该由警方进行处理,而不是家属和诊所互相谈判博弈!
匪夷所思!
目前,女子未婚夫萧先生质疑诊所涉嫌违规操作,称事发前诊所护士施针前未给未婚妻做皮试,未曾询问其药物过敏史。诊所方则称,因死者家属拒绝尸检,且索要赔偿金额超出诊所接受范围,诊所方决定走法律程序。从上述情况看,如果情况属实,则诊所方一没做皮试,二没询问药物过敏史,存在重大疏忽。这样,诊所尽管证照齐全,恐怕也难逃责任。
目前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和医院打官司赢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