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近日,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被撤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本报注意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通报(建督撤字〔2025〕14号)。通报显示,经调查核实,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材料中,“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产教研实训中心”技术指标与实际不符,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3号),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签收后提出书面申辩。经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1-02,法定代表人为王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22747030419F,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镇黄龙香格里拉5幢316室,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文|中国基建报 何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