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0日接到网友向旺旺屋平台爆料称,十堰市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陆华未经过我允许,私自对我进行抽脂瘦腿术。
以下内容为网友向旺旺屋平台爆料信息。
原本我只想弄1-2毫升脂肪填充疤痕的,结果她抽了我一只大腿内侧和膝盖骨,现左大腿围比右大腿围小2厘米左右。膝关节屈腿就会响,里边有骨头摩擦的感觉,很难受,腿上肉不紧实,皮肤凹凸不平,左右腿手感体感差别大。
被抽走后我毫不知情,今年我发现走不了远路,膝关节不适,这才知道。哎,我抑郁焦虑失眠,精神已经崩溃了!!!
她未给我填写病历,未做任何身体检查,未告知手术风险,对我进行皮下大面积创伤手术,损坏器官。还私自收费3400元,把在十堰市人民医院做的手术钱开出十里桃源社区卫生医院的收据。
2024年5月4日由皮肤科主任孟祖东推荐添加陆华微信,在微信上沟通过治疗疤痕凹陷的问题,后约定我于2024年5月12日上午到十堰市人民医院皮肤科挂号,陆华接待我说可以尝试用脂肪填充疤痕凹陷。
陆华说因收费系统有问题,让我先转账她私人账户。我询问是否可以开发票,她回复5月13日开出。我询问有没有清单,她说这块没有清单。然后我看十堰市人民医院是公立三甲医院,就把3000元转至她支付宝。
让我签一份十堰市人民医院手术知情书,内容很冷统。无一字提到脂肪填充。后来封存病历那天她篡改手术知情书写了第7条说抽取5—10毫升脂肪。
实际是她带我进入手术室后才跟我说抽左大腿,期间她说你腿上肉还挺多的,我说我喜欢。我万万没想到她未经过我同意,给我抽脂瘦腿。
5月13日陆华微信和我联系让我补缴469元,并开收据名称为十堰市人民医院十里桃源卫生社区共3400元,与实际就诊医院地点不一致,金额不一致。
2024年6月份她联系我说疤痕凹陷需多次填充,让我再去填一次,我回复说不折腾了。
我平时都是工作生活两点一线,走路较少,最近走路多一点,发现左腿实在走不动。
2025年3月26日,我在十堰市人民医院诊疗系统查询到我就诊卡做过诊疗项目:皮肤溃疡清创术、皮肤扩张器植入术、皮肤扩张器取出术。实际我从未做过这些。
据受害者当事人,回复我还在等卫健委回复,看怎么说,公安报案也很难的,他们都很难认定,也过去一年了,我膝盖的不舒服公安无法认定,所以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