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直观思维
《易传》不但继承了《易经》编者和运用者的直观思维形式,而且自觉地意识到了这种思维形式,不但把它视为创制《易经》时遵循的基本思维形式,而且把它视为运用《易经》时应当遵循的基本思维形式,因此,提出了观象玩辞之说,主张从观察卦象和物象、体会卦爻辞所言之具体事物中得到启发,引出做人处事的原则。还提出“观象制器”说,把发明创造归于对卦象和物象的观察或模拟。
在《易传》作者看来,天地万物各有自己的特定位置、形态、性质、功能及运动变化的轨迹呈现出来的纹理。这些位置、形态、性质、功能、轨迹和纹理,既显示了自然界的客观状况,造成了自然界的和谐,也展现出了天地万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着天地万物各自的发展趋向和兴衰成败。将这些位置形态、性质、功能,轨迹和纹理归纳起来,可以用两个字来表示,这就是形象。所谓形,是直接以四维空间展示于人们感官的事物的外在状态;所谓象,是通过这些外在状态显示出来的事物的性质和功能,它们自身虽然有时不能直接展现在人们眼前,但却通过事物之间的关系或相互作用呈现出来。人们在生活中直观感受到了天地万物的形象,从中感受到了事物的相互关系及事物的成败盛衰,从而在这种直观感受的基础上,仿照自然界的形象创制了《易经》,用以描摹事物的发展前景,预测人事的吉凶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