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背景、目的和意义
为号召政府响应,加快推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古镇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将举办第三届“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灯饰照明专项赛”,征集全球优秀原创灯饰设计作品,搭建产品创新设计与制造业对接平台,推动工业设计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提升中山灯饰产品创新能力和品牌价值,增强我市照明灯具灯饰产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二、大赛简介
(一)活动名称:第三届“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古镇灯饰照明设计专项赛”;
(二)活动主题:“创意点亮中山,创新赋能发展”;
(三)参赛对象:国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四)大赛时间:2022年10月-2023年1月;
(五)参赛作品类别
大赛分概念组及产品组两大类别。参赛作品须确保为原创作品。
1、概念组
以图文的方式体现灯饰设计作品的创意。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等详细资料(参赛者可自行把握),清晰明了描述灯饰设计作品的创意外观、性能、安装方式、应用价值等。
2、产品组
提交实物灯饰作品,并附带说明(产品描述、安装方式等),作品要突出灯饰设计的艺术感、工艺感、创新性、实用性和智能性等,同时应考虑到设计作品的形态。
三、大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山市古镇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承办单位:鸿兴创谷灯饰原创设计服务平台
评 委 会:由市设计大赛专家库专家、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国内知名专家和教授、国际资深设计师、企业代表等组成。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概念组奖金总额140000元,产品组奖金总额80000元。
概念组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9名,优秀奖20名。
产品组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5名,优秀奖10名。
五、赛事日程计划
1、发布大赛通知:2022年10月
2、海报发放、媒体宣传:2022年10月至12月
3、作品投稿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0日(暂定)
4、初评:拟2023年1月中旬
5、终评:拟2023年1月下旬
6、颁奖:(与市工业设计大赛颁奖仪式同步)
六、作品征集办法及规则
(一)概念组作品
以彩色效果图(或实物图)和设计图方式来体现未投产的概念设计和创意设计,除了六面视图和立体图外,应尽量考虑提供能清楚反映设计要点的其他视图,如分解视图等(2)要求A3幅面,300dpi,RGB模式,存储格式为JPEG,动态作品为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每个人所交件数不限。(3)也可附带特效短视频来表现设计作品的创意性,例如模拟灯光效果、安装方式等方面,要求1920*1080P,成片格式mp4,时长≤3分钟。
(二)产品组作品
作品提供实物原件或等比模型,提交时请确保参赛作品完整、有效。作品的提交方式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参赛者自己负责,在提交过程中产生的作品完整性(丢失、损坏、损毁等)等一切事宜活动组织方不对此负责。亲自送达或快递至大赛组委均可;如选择快递,务必确保在12月30日前送达组委会,逾期不受理。
七、产品组评选标准
(一)概念组评选标准
1、艺术创新性(40%)独特有趣的设计理念,造型美观有创意,艺术特色鲜明;
2、实用性(30%)符合用户及市场需求,具有一定实用功能和人文关怀;
3、市场性(30%)良好的工艺技术方法,生产工艺适合转化量产,定位贴近市场需求;
(二)产品组评选标准
1、创新性(30%):产品具有创新性的概念、外观和造型设计,能体现独特的设计理念,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或提供使用者独特的体验
2、实用性(40%):产品应在经济社会、百姓生活中具有实用性(包括性能、舒适、安全、可用、智能),能带来正面的影响
3、工艺可行性(30%):产品应充分考虑材料的应用、加工工艺,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和工艺可行性,或能针对制造环节进行优化,通过设计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八、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符合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2、单个参赛者投递作品数目不得超过3件。
3、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近2年完成的原创作品,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4、本届赛事作品征集截止前,已在其他工业设计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予参赛。
九、参赛须知
1、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征集作品,参赛者登录大赛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进入大赛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作品资料,所有报名信息以线上为准(特别注意:报名参赛人(单位)必须与领奖人(单位)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发奖)。
2、参赛者须按照要求提交作品,无须缴纳任何参赛费用。
3、所有入围终评参赛者须提交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4、铜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公开展示,可不予退还参赛者。优秀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在颁奖活动结束后,原则上由参赛者自行带回,超过一周未带回的,组委会有权对实物或模型进行处理。
5、参赛作品须是具有参赛者独立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侵权或抄袭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奖项,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全部承担,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6、组委会不负责对参赛作品拥有权的核实,若发现侵权或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入围参赛作品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邮箱或致电主办方中山市古镇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经组委会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8、对于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如未能评出合适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搁置相关奖项。
10、大赛的具体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办公室适时制定并公告。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十、参赛程序
第一阶段:征稿阶段(暂定2022年10月至12月30日)(暂定)
1、承办单位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赛进企业、进园区、进高校等活动,并充分利用媒体渠道开展宣传推介,征集优秀设计作品。
2、参赛人员请仔细填写报名表,注明参赛分项。报名表以及版面文件以“参赛分项-作品名称-选手姓名”的格式命名。选手填表即默认已认真阅读《“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灯饰照明专项赛”征稿公告》,同意并遵守各项参赛规定。报名表随参赛作品一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大赛指定电子信箱;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拟于2023年1月)
1、作品征集截止后,组织评委评出概念性入围作品100件、实物作品40件,并对外公示;
2.如初评结果无异议,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规则确定获奖名单及等次并对外公示。
第三阶段:结果公布(拟于2023年1月)
大赛结果公布后,获奖者需打印“参赛须知”文档,签名后将文档原件邮寄到大赛指定地址;
第四阶段:颁奖(与市工业设计大赛同步举行)
1、承办单位须根据市工信局要求邀请获奖者参与颁奖典礼、作品巡展等活动。
2、获奖证书由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颁发。
十一、奖金的发放(参赛者必须仔细阅读)
主办方中山市古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大奖组委会根据评审结果为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奖金发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获奖者须出具领奖发票(相关税费须自行缴纳),寄到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409室,主办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入获奖者个人账户或者其所在单位(包含其公司)的企业账户内。注:领奖人(单位)必须与报名参赛人(单位)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发奖。
十二、大赛作品产业转化合作
初评通过后作品,由承办方对接投稿设计师签订相关授权协议(网页提交作品时签署相关协议)及索取设计作品相关专利图及作品源文件;
大赛结束后,大赛承办方推动不低于20个系列设计作品通过授权使用、售卖、举办推荐会等方式把作品推向生产、电商企业、国内外销售渠道,让作品直接面向市场,争取使作品产业化,同时使参赛者能获得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