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起诉前儿媳支付“带孙费”21万,法院亲自颁发的“带娃费”

红枣不如粥 2024-07-31 09:48:37

这年头,带娃都能带出个“大项目”来,女主角阿珍同学可真是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副业创收”课啊!不过,这“奖金”嘛,领起来可能有点烫手,毕竟,是法院亲自颁发的“带娃费”大奖!

想当初,阿珍和小李的爱情故事,咱们也是听说过的,2014年结婚,婚后甜甜蜜蜜生了俩娃,

结果因为异地再加上观念不和,2020年阿珍离家出走,两人的婚姻演变成了“异地分居大作战”,最后2022年10月两人离婚,直接升级为“谁带娃,谁头疼”的年度大戏(当时法院将两个孩子判给他们一人一个)。

可谁知,阿珍同学一挥手,说走就走,留下两个小可爱和老李夫妇(宝宝的爷爷奶奶)上演“祖孙情深”。

老李夫妇这下可忙了,不仅要照顾家庭,还得兼职当“超级保姆”,奶粉、尿布、学费、补习班……一样不落,简直是开启了“带娃+赚钱”的双倍速模式。不过,这“赚钱”的方式嘛,就比较特殊了,得靠法院来“认证”。

2024年1月,老李夫妇以无因管理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阿珍向老李夫妇支付其2014年至2024年照顾大宝小宝期间支出的奶粉钱、学费、医疗费、课外补习班报名费等费用共计21万余元。

终于,经过一系列“激烈”的辩论(其实是法律程序啦),法院认为,2014年4月~2020年6月共同居住生活期间的费用。认定阿珍在该阶段已尽到法定抚养义务,该阶段的必要费用,不予支持。

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末(两人还未离婚),阿珍应向老李夫妇返还两名子女的抚养费为54000元(2000元×2人×27个月÷2人)2000元是按照生活水平和承担能力综合考虑得出的一个月一个孩子的抚养费

2022年10月至2024年3月止期间,阿珍应向老李夫妇返还次子小宝抚养费34000元(2000元×17个月)。为此,(54000元+34000元)法院判定阿珍同学需要支付“带娃费”共计8万8!

法律视角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带孙费”这一法律术语或明确的支付义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祖父母在抚养孙子女时付出的劳动和经济成本无法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

无因管理之债:在民法上,如果祖父母在未经父母明确授权或约定的情况下,自愿承担了抚养孙子女的责任,并因此产生了经济支出或遭受了损失,他们有权基于无因管理之债,要求孩子的父母(即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公平原则: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法院通常会依据公平原则进行裁决。考虑到祖父母在抚养孙子女过程中的实际付出与牺牲,以及父母作为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责任,法院可能会酌情判决父母支付一定的“带孙费”,以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金额计算

关于“带孙费”的具体金额,由于法律没有统一标准,因此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实际支出:包括祖父母在抚养孙子女过程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如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这些费用应有明确的票据或证据支持。时间成本:祖父母因照顾孙子女而牺牲的个人时间、精力以及可能因此减少的收入或工作机会,也应作为考虑因素之一。虽然这部分成本难以精确量化,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估算。家庭经济状况:父母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也是法院判决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父母经济困难,法院可能会酌情减少“带孙费”的金额。孙子女的实际需要:法院还会考虑孙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的实际需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教育权益得到保障。案件启示

这起案件不仅是对“带孙费”这一新兴法律问题的探讨,更是对现代家庭关系中责任与义务、付出与回报的深刻反思。它提醒我们,在享受隔代抚养带来的便利与温情的同时,也应关注并尊重祖父母辈的付出与牺牲。同时,也促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以及儿童权益的保障与实现。

最终,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既维护了祖父母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这一判决不仅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也为构建更加和谐、健康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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