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刑侦扫黑尖兵一一王志峰”
王志锋,男,汉族,现年42岁,中共党员,本科文化。2000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督警衔。
王志锋同志自2000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同志,清正廉洁,胸怀坦荡,敢于同不法行为做坚决的斗争。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具有良好的遵守警察职业纪律的操守。他有着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平时兢兢业业,踏实肯干。
王志峰同志常说:“办案要以事实为依据,查案就是查证据。”长期从事视频侦查工作的王志锋心思缜密,目光锐利,总能从看似寻常的线索中发现蛛丝马迹,锁定关键证据。特别是在抽调到扫黑除恶专案小组后,他更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夜以继日的摸排、研判、调查、取证,最终锁定并打掉了多个隐藏严密的黑恶犯罪团伙。
2018年5月,经过长时间的深入暗访和排查,王志锋所在的专案小组发现了以梁北镇王某付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的犯罪线索。该团伙组织结构严密,团伙成员相对固定,并以村干部身份为掩护,大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为了彻底查清该团伙的犯罪证据,经验丰富的王志锋带领同事们不辞辛苦,采用多种办法核查案件细节。有的受害人害怕遭到犯罪分子的打击报复,敢怒而不敢言,不愿公开作证,王志锋就多次不动声色,便装登门,推心置腹地讲政策,讲法律,让受害人和知情人彻底打消顾虑,主动作证,揭发王某付等人的犯罪事实。有时为等待一名外出的受访人,他甚至愿意守到深夜十一二点。经过连续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王志锋带领同事先后询问走访有关人员70余人,取证百十余份,最终彻底查实了王某付等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涉恶犯罪事实,并成功将团伙成员全部抓捕归案,辖区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专案组多次接到群众反映金桂花苑小区物业公司王某明等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的犯罪线索,但由于案情复杂,取证困难,迟迟不能立案。王志锋主动请缨,带领同事深入小区化装侦查,并通过调取大量监控视频,仔细分析查找嫌疑人作案规律,通过长期细致的取证,终于查明了王某明等人自2012年以来,以禹州市祥和物业公司为依托,聚拢组织成员,通过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非法手段,攫取大量非法所得的犯罪事实,一举打掉了这个长期盘踞在当地多个居民小区为害一方的黑恶团伙,将其涉案成员全部抓获,消除了百姓的心头大患。涉案团伙成员的家属得知王志锋为该案的主办侦查员后,曾经通过种种渠道想方设法利用同学、朋友等关系打听案情,甚至用巨款收买来换取对嫌疑人的减轻处罚,都被一身正气的王志锋严辞拒绝, 彰显了人民警察的铮铮铁骨和清正操守。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王志锋同志吃苦耐劳、认真严谨、连续作战。侦办案件中,他拒腐蚀、抗引诱,不辱党员干部的本色。和战友们同心协力成功打掉了非法放贷、暴力收贷的“王某付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黑物业为依托的“王某明恶势力犯罪团伙”、盘踞禹州市人民医院从事尸体运输的“边某建恶势力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5人、破获案件200余起。
从警二十年来,他把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朴素情感化作实际行动融入所挚爱的公安刑侦事业上。他侦办的每一起刑事案件,无论疑难、复杂的程度如何,都能够做到按时并保证最好的质量去圆满完成诉讼任务。同时,在参与多起重特大案件的侦破中,他始终冲在前面,干在前面。不仅在侦破案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也显示了他身先士卒、善打硬仗的本领和组织指挥的才能。